櫃買中心8日表示,配合公司法及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開放公開發行公司得以視訊方式召開股東會,為強化上(興)櫃公司視訊股東會相關資訊之揭露與即時公告,修正「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資訊申報作業辦法」、「對有價證券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及「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等規章
主要修正內容包括:
(一)上櫃及興櫃公司召開股東會視訊會議,於宣布開會後,倘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視訊會議平台或以視訊方式參與發生障礙,無法續行會議時,已完成投票及計票,並宣布表決結果之議案,上櫃及興櫃公司應分別於股東會決議後當日及二日內申報已完成決議議案之決議情形。
(二)上櫃及興櫃公司發布股東會重大訊息時,應說明股東會之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等),俾利股東瞭解。另為利投資人知悉戰略新板公司股東會資訊,爰比照一般板之規範,明定戰略新板公司董事會決議股東會召開日期、召開方式、召集事由及停止變更股東名簿記載之日期者應發布重大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