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息趨勢不止,大型壽險公司恐難有配息能力。南山人壽、國泰人壽、台灣人壽、新光人壽及中國人壽都已宣布在10月1日進行金融資產重分類,五家公司淨值比9月底多約7,000億元,但保險局已發函要求,重分類債券的跌價缺口扣除其他權益正值後,全數提列特別盈餘公積,提存不足者隔年再算一次,再不足就繼續增提,即若債券價值一直未回升,五家壽險恐難上繳股利。
金管會官員表示,放在其他綜合損益(FVOCI)及公允價值入損益(FVTPL)下的金融資產若有跌價損失,當年獲利本來就要先就此金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若有剩餘才能分配股利,現在資產重分類,債券改列攤銷後成本(AC)用成本列帳,但「原本該提存的,還是依未重分類前方式提存」。
簡單來說,到今年6月底壽險業淨值下其他權益合計是負的1兆1,260億元,上半年獲利是1,173億元,假設到年底還是這數字,就是獲利先提存特別盈餘公積,還有1兆元沒有提足,就明年再看債券、股票價格有沒有回升,當年度獲利就會繼續提存,直到股債價格回升,壽險公司投資有未實現獲利時,當年度獲利才可能申請分配給股東。
第三季債券因殖利率飆升,價格繼續下跌,9月底情況比6月底更慘,因此壽險公司才9號公報進行金融資產重分類,將列在PL跟OCI項下的債券分入AC,從市價法改為成本列帳,也等於將淨值下未實現損失移除,所以五大壽險重分類後淨值回升逾7,000億元。
但保險局已要求,為維持財務結構健全及穩定,在分配可分配盈餘時,必須將這些重分類的金融資產依市價評估,若是未實現損失,扣除兌換利益、投資性不動產增值利益、避險工具損益、確定福利計畫再衡量數及OCI項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後,差額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舉例來說,A公司重分類到AC的債券,到年底依市價有未實現損失3,000億元,OCI項下金融資產未實現損失100億元,但兌換利益、不動產增值等合計1,000億元,等於還有2,100億元的未實現損失缺口,全數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但若A公司今年未分配盈餘只有800億元,就先提800億元,明年底再依市價計算,若仍是有未實現損失缺口,明年繼續增提,直到債券出現未實現獲利或合計數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