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0 林良齊

離岸風機大趕工 勞動部開放風機勞工「28天可休2天」

我國原本要在2025年達成再生能源占比20%的目標,但因為種種原因未能達成,近日傳出離岸風機業者再向勞動部申請放寬勞基法84-1(責任制)使用條件,從原本的做14天休14天外,新增工作13天、休息1天、再工作13天後再休1天的28天工期,但接著就要再休28日。

據統計,2020年9月開放「離岸風場及陸域風場之興建或運作維護從業人員」可採責任制,至今已有423人申請核備,但採責任制後也要風電的勞工工作14天後應再休14天。

勞動部條件司副司長王金蓉表示,近日有離岸風機相關協會反映,受到疫情等影響,要達到原本的做14天、休14天難度高,希望再行放寬,因此勞動部再邀集事業單位、縣市政府討論,討論之後認為實務上因為疫情關係、人員調度,台灣有東北季風(海象不佳),確實有彈性調整的空間調整處理。

王金蓉說,因此放寬在每年3月至10月(東北季風盛行期外),可以改採28天工期,但28天工期中應至少要有2天休息,且不能連續工作14天,而且28日工期後就要連續休息28日,而事業單位若要調整原本約定工作型態,也要徵得勞工同意。

王金蓉提醒,若要調整工作型態,應與勞工妥為溝通外,也要遵守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掌握勞工身心狀況並做風險評估,如經評估不宜適用28天工期工作型態,也不得更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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