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國人還沉浸在巴黎奧運2金5銅的喜悅氣氛中,大部分選手都已回歸正常訓練,甚至已在國外比賽,然而中央政府依舊大開支票言之鑿鑿的宣示明年就能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並且將郭婞淳、李洋、莊智淵等知名選手邀請進入籌備小組。然而選手們到底是需要雪中送炭,或是錦上添花呢?體委會/體育署成立至今超過20多年,到底做了些什麼?選手們最需要的硬體設施猶如虛空閣樓,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樓!
1998年體委會成立,位列八部二會之中,歷經6任主委之後於2013年政府組織再造之下降編為體育署,回到教育部體系,這20多年來「體育」這兩個字在中央政府的眼裡,除了奧運和亞運的時候才會多眷顧一些,平時連看都不看一眼,這可從每年預算編列看出端倪,從最初的30多億經費至今130億元,光是通膨就不夠了,更別說每個單項協會苦哈哈,要不是有運動彩券基金每年提供的數十億經費還有黃金計畫,否則單項協會哪有財力培育人才。
培育人才 要有好的場地
雖然政府將奧運金牌的國光獎金從最初的金牌1000萬提升至目前的2000萬,三大基礎項目﹙田徑、游泳、體操﹚加碼至3000萬,可惜大多數選手都只能望梅止渴,對於基層選手教練,到縣市級別優秀選手,或是到達國手等級的菁英選手而言,他們最需要的是什麼?
9成以上的選手和教練最渴望的就是完善的訓練場地,如今進入少子化時代,大部分的學校都招不滿學生,校內的運動設施多數殘破,基層如此就別說高中或大學了!畢竟除了國家訓練中心(左營、林口)外,全台還有幾處場館能符合國際標準?
體育部 經費要用對地方
至於賴總統信心滿滿表示明年就能成立體育暨運動發展部,然而第一年的預算也只不過是200億,以113年中央總預算2兆7252億來計算,體育署130億,只占總預算0.0047%,即便是增加至200億,也僅提升至0.007%,用杯水車薪還不足以形容體育界的悲慘狀況。英雄遊行這種錦上添花舉動大可不必,中央政府只要願意每年拿出1%的總預算給體育界,不用幾年就能在各縣市蓋出標準場館,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中國時報/黃邱倫 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