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6・中時-綜合報導

2019-10-16・中時-綜合報導
河川區容積移轉 桃園率先實施

桃園市2018年5月在《桃園市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要點》中,增訂河川區容積移轉相關條文,並研擬實際可行流程,15日正式公告「桃園市桃園都市計畫南崁溪(經國二橋到檜稽橋)」實施計畫,率先全國啟動第1個河川區容積移轉。

目前全國容積移轉僅有古蹟、具保存價值建築和公共設施保留地,得作為容積移轉送出基地,桃園市選定「桃園市桃園都市計畫南崁溪(經國二橋到檜稽橋)」區段,作為河川區容積移轉的實施範圍,配合小檜溪暨埔子自辦市地重劃後的南崁溪治理工程所需用地,是全國第1個啟動河川區容積移轉案例。

桃園市長鄭文燦表示,以往河川區的用地取得僅有協議價購與用地徵收,市府估計南崁溪左岸私有土地徵收費,市價評估約需2億3500萬元,現在多了河川區的容積移轉方式,讓人民和政府多一個選項,選擇河川區的容積移轉,人民增加取得該區都市計畫可建築土地的容積,政府少負擔協議價購或徵收土地的費用,有利土地有效利用。水務局表示,依《水利法》第82條,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經主管機關核定實施計畫,尚未辦理徵收前,可申請容積移轉,若使用分區非屬河川區,市府將其納入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或個案變更同步進行,而容積移轉上限30%。

 

(中國時報/甘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