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9・中時-綜合報導

2019-11-09・中時-綜合報導
街頭藝人無處去 議員促增舞台

街頭藝人無處可去?桃園市文化局公布111個地點可讓街頭藝人表演,但這些表演者票選,僅6處適合演出、10處勉強可以,剩下95處根本不合適,市議員黃敬平表示,合適地點太少造成僧多粥少,文化局長邱莊秀美表示,目前文化部考量要廢除考照,台南市已經在試辦,桃園還在評估。市長鄭文燦表示,目前仍傾向保留街頭藝人考照制度,不打算廢除。

場地與需求完全脫鉤

「公部門太過理想化,與實際上街頭藝人的需求完全脫鉤!」黃敬平說,有街頭藝人陳情,文化局公告的111處展演地點,幾乎對街頭藝人完全不適合,僅大溪橋徒步區、中壢銀河廣場、桃園藝文77町、永安漁港、中平商圈等地點合適,而不適合的包括角板山公園、老街溪開蓋廣場、平鎮區公所前廣場、文化局前廣場、慈護宮等。

市府不打算廢除考照

黃敬平說,檢視發現只有6個地點適合演出,10處地點「或許有機會」,且某些場地只適合靜態、音樂等類型演出,以目前桃園街頭藝人有效證照821組而言,16處的演出地點供不應求、僧多粥少。

「明明台北規畫的演出地點比較少,街頭藝人怎麼還是往台北跑?」,黃敬平說,符合需求的場地是「人流多」,而非「人數多」,如果沒有人流,對街頭藝人而言演出場所就不及格,因為同一票觀眾並不會重複看表演。

邱莊秀美表示,在國外街頭藝人都不用考照,藝文界有一派的見解是,街頭藝人本身就是一項文化藝術表演,為什麼要考試才能有證照發給及表演的權利?黃敬平指出,街頭藝人要兼顧其生計謀生等因素,不應輕言廢除。

但鄭文燦表示,若輕率廢除,沒有證照,未來任何人都可以自稱是街頭藝人到處表演,也恐造成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上的困擾。

(中國時報/甘嘉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