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司法新制度終審大法庭制度是為了統一法律見解,避免判決歧異,最高法院發言人徐昌錦審判長也親自導覽,介紹大法庭設備的設計構想與內涵,其中象徵許多司法及台灣文化的元素。
大法庭的天花板太陽造型,代表陽光普照,四周六道光芒,代表六法。所以,所有憲法及法律?議,皆攤在陽光下,在公開透明的法庭上獲得解決。而法庭上的牆面使用台灣景觀石蛇紋石,希望將台灣的產物及文化推展於全世界。
大法庭旁聽席兩側,有雲耳造型的圖案,代表司法同仁應該放下專業的傲慢,多傾聽人民的聲音,貼近人民的感受,體現司法為民的精神,裁判內容才不致於違反常情,偏離經驗法則。
大法庭後方作品描繪黎明的太陽普照大地,象徵法院的公開透明;它的光芒遍臨眾生,也象徵法律的無私,無論性別、貧富、階級或宗教一律平等。
這次大法庭及其評議室整修工程,除了注重機能及設備品質,提供大法庭開庭及評議的活動空間之外,最重要的是,我們還結合台灣本土的文化特色,注入許多人文及司法意涵,充分展現人文、科技、司法與藝術結合的現代意象。
(中國時報/林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