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歷史再翻頁,立法會19日以「全票」三讀通過落實《基本法》第23條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也破例投票。條例將於23日刊憲後生效。香港特首李家超強調,立法只針對極少數人,香港仍然會保持言論、新聞、集會等各種自由。
立法會當天晚間接近7時通過草案三讀,89名出席議員全數投贊成票,其中梁君彥也破例投票,隨後議會響起掌聲。梁君彥稱,主席一般不會投票,但這次是「歷史性時刻」,維護國家安全的重大工作,所以和所有議員一起投票支持。
李家超在三讀通過後進入立法會發表演講,並當場簽署草案,條例將在23日刊憲生效。他稱,這是香港的「歷史時刻」,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憲制責任及歷史使命終於完成,條例的通過,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港府與立法會「不負中央所託、不負國家信任」。
其後,李家超會見記者時形容,這次立法讓香港有「更堅固的門、更有效的門鎖,防範有人闖入家園侵害掠奪」。他並強調,立法只針對極少數人,香港仍然會保持言論、新聞、集會等各種受保障的自由。
大陸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稱,這在一國兩制實踐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也展現「愛國者治港」新氣象。大陸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則稱,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尚未徹底剪除,立法後才能確保香港繁榮穩定。
當天稍早,立法會上午9時加開會議,經過約7小時辯論後,全體通過草案二讀,會議進入全體委員會審議階段。據報導,立法會秘書處早已為議員準備好三餐,部分議員也取消當晚原訂的其他活動,以力拚完成三讀。
於「愛國者治港」、缺乏民主派下的立法會,從首讀開始到三讀通過草案,前後僅費時12天,相較於其他法案,立法速度極快。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總共舉行25次會議,花費近50小時討論,立法會議員向港府提出超過千項提問與意見,產生91個修正案。
根據條例,叛國罪、叛亂罪、煽惑中國武裝力量成員叛變等,可判處終身監禁。非法披露國家祕密最高可判10年,間諜活動則可判20年。其他罪行如涉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均罪加一等。
條例立法期間,受到外國政府與媒體高度關注。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CECC)致信國務卿布林肯,敦促美國政府與盟國考慮制裁香港官員。英國政府曾強烈敦促港府重新考慮立法計畫。《華盛頓郵報》、《泰晤士報》和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彭博等都評論認為,香港言論自由恐進一步受限。
陸委會副主委詹志宏19日下午以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身分,於董事、監察人聯席會議上表示,對近年香港情勢變化深感擔憂;仍然希望香港能夠保有一個讓人安心經商、旅遊、交流的環境,讓台港兩地交流能像過往一般順暢往來。(旺報/陳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