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補人李貞秀的「陸配」身分引發就職爭議,陸委會主委邱垂正13日接受網媒節目專訪時表示,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國籍法》等規定,擔任公職人員時,需放棄非中華民國國籍確保對國家忠誠,不能有效忠問題,未來政府也會在法律框架內完善制度,以保障台灣的國家安全和公務系統的穩定運行。
至於民眾黨提出過去陸配史雪燕遞補南投縣議員時,未被要求放棄大陸國籍,替李貞秀爭議進行反駁。邱垂正強調,擔任立委依法必須放棄非中華民國國籍,當年其他案例是主管機關沒有處理,並不代表合規合法。
邱垂正13日說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保障原籍是大陸人士的參政權,基於維護國安和憲政秩序,必須在台戶籍滿10年才有參政候選人資格。如若當選立委,則需依《國籍法》規定放棄中華民國之外的其他國籍,主因是擔任公職與國家忠誠度是特別緊密的關係。
邱垂正進一步說,李貞秀如未來擔任民眾黨立委一職,也應按規定放棄大陸國籍。他指出,目前有些國家不易出具國籍放棄證明,雖然《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2項設有除外條款,但目前適用範圍尚未包含公職人員。
邱垂正也直言,主管機關會負起責任並予以協助,李貞秀只要在就職前就宣布放棄國籍,法律上允許有1年內時間可完成程序。
邱垂正表示,後續主管機關將針對首度發生的立委雙重國籍問題進行審議,這類爭議不僅適用於大陸原籍人士,也涵蓋港澳人士。目前有立委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修法,如擔任公職須提放棄原國籍證明給予明定規範,而陸委會將配合內政部等主管機關研議,優化制度。
此外,民進黨立委李柏毅13日在立院質詢內政部長劉世芳稱,中國籍要怎麼放棄?豈料,劉竟答稱「這個要問有中國籍的人」,並強調就《國籍法》及《憲法》規定,立委忠誠的對象只能是中華民國,而不是其他國家。李柏毅則建議內政部,要非常審慎思考更積極的作法。(旺報/吳泓勳、楊亞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