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假訊息影響農產品物價,立法院昨三讀通過《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與《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故意散布謠言或不實消息,影響糧食與農產品交易價格,將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行政院為避免假訊息影響台灣社會秩序及擾亂國人安寧,自去年底已陸續通過《災害防救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糧食管理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傳染病防治法》、《廣播電視法》、《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等七項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查;目前僅剩《廣播電視法》、《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未處理。
根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初審條文,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農業產品交易價格的謠言或不實訊息。違反規定,足生損害農產品運銷秩序者,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另根據《糧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明定,任何人不得故意散播影響市場糧食交易價格或主管機關執行糧食產銷、收購公糧計畫的謠言或不實消息。違反規定,足生損害農民收益或消費者權益者,同樣也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中國時報/楊孟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