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22・Ar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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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選輸就罷免 民進黨的暴力民主

 選舉輸了怎麼辦?發動罷免,只要1/4以上選民參與投票,並且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即可將原當選人拉下馬,而同意罷免票數往往少於被罷免人的當選票數。這是台灣《選罷法》的一大缺憾,民進黨曾用這個便宜行事的規定罷免了高雄市長韓國瑜,雖然同意罷免的票數還不如他當選的票數多,結果還是得逞了。

罷免容易 違背民主常規

 民進黨嘗到甜頭後,今年10月再度操練,在民進黨祕書長、前基隆市長林右昌幕後主導下,發動罷免現任基隆市長謝國樑,結果被基隆市民否決。此罷免案的目標並不完全是謝國樑,而是為計畫中的明年發動立法委員罷免潮熱身與演練,據知目前已鎖定一些所贏票數較少的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企圖先達成罷免目標,再透過補選程序,由民進黨籍人士取而代之,一舉翻轉目前立院席次不如在野的劣勢,重新取得多數的席次。

 針對全球罕見的《選罷法》缺憾,國民黨立委提案修訂《選罷法》罷免門檻,主張就職未滿1年者,不得為罷免之提議與連署,同時增列罷免同意票數須超過被罷免人當選得票數,罷免案才能通過。這個提案合情合理,但民進黨立委全力反對。

 立院內政委員會20日排審《選罷法》相關修正草案,藍綠黨團都發出甲級動員令,民進黨凌晨4時半拂曉出擊,攻占主席台,待國民黨一進場,雙方爆發推擠;最後提到下午黨團協商,藍綠白三黨團依舊沒有共識,院長韓國瑜裁示,既然沒有共識就依議事規則處理,也就是周五將交付院會表決處理。

 立場一向毫不中立的中選會主委李進勇竟為民進黨的主張辯護,表示:「選舉時候的投票到罷免的投票,這中間大概要經過1年半以上,人跟事都會有很多的變化。」換句話說,他贊同選輸後可以立即連署罷免,推翻選舉結果。民進黨立院幹事長吳思瑤還辯稱反對修法是要保障人民的罷免權,「不管是連署加嚴加密,這都是剝奪人民行使罷免權利。」也就是說,選舉權不如罷免權重要。

 民進黨人應該知道選舉結果不應輕易推翻,因為罷免權只是一種補救性權利,不應輕易行使,更不能讓罷免比當選容易,否則就是本末倒置。除非當選公職者違反亂紀、言行荒誕或者背棄選民付託,否則不該隨意行使罷免權;而且罷免同意票至少必須多於其當選票數,才符合選舉權重於罷免權的民主義理。

 對於這麼正當的修訂原因,民進黨卻堅決反對,足以反映他們心裡有鬼,想利用罷免手段達成翻轉國會結構的目的。目前這種違背民主常規的規定,讓選輸者或其政黨有巧門可鑽,就是利用仇恨動員,以政黨力量調動鐵桿支持者,加上喚起一般民眾對該當選人的仇恨,完成罷免目的。

仇恨動員 加劇社會分裂

 在選舉實務上,仇恨的動員能量往往超過保駕者的護航能量,因此容易達成罷免目標。但就民主政治的健全發展而言,選舉基本上是提供選項,讓選民做抉擇,由較多民意支持者當選,期間固然會有仇恨動員的成分,但終究是在不同候選人之間作選擇。罷免案不同,它不是選擇題,而是針對現任者是否續任的是非題,愈是鼓吹仇恨意識,愈能鼓動選民前往投票,而且是投下贊成票。這樣的投票過程與結果必將為政治灌注更多的仇恨,進一步分裂社會。

 民主選舉是一種政治動員的過程,每動員一次,政黨之間的競爭及角力都免不了產生分化作用,對社會的凝聚產生負面影響。這是民選政治必要的代價,但如果選舉動員之外再加上罷免動員,而且其所煽動的仇恨意識更加濃烈,必將對社會帶來強大的破壞力。因此,世界各民主國家極少罷免制度,更罕見罷免比當選容易的荒誕制度。許多內閣制國家有解散國會的制度,那是要選民對政黨整體表達最新民意,藉以決定執政權的歸屬。這和罷免制度針對原已當選者做去留決定截然不同。

 這次修訂《選罷法》,限縮罷免案的提出及提高通過門檻,完全是正當而合理的,民進黨不應因別有私心的盤算而刻意攔阻,更不應懷有透過罷免在野黨立委而重回國會多數的企圖,這是玷汙民主的卑劣行徑。如果真誠信奉民主價值,就讓《選罷法》修訂案順利通過吧!(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