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30・中時-綜合報導

2019-12-30・中時-綜合報導
反滲透法明表決 朝野僅兩點共識

立法院今天協商《反滲透法》,經朝野協商之後,同意第一條「維護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國家」依照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要求改成「中華民國」,除第一條跟最後一條公告日之外,其餘條文經歷一整天討論仍沒有共識,將在明天院會進行表決。

朝野對於草案的實質內容幾乎無法達成共識,只通過第一條跟最後一條,其他全部保留。立法院長蘇嘉全最後總結,明天院會會表決所有黨團的提案,廣泛討論跟逐條討論都讓藍綠各派三名代表,時力、親民黨各派一人發言,並承諾所有政黨所提的案子都會表決到,讓各政黨為各整黨的案子負責。

國民黨團今天提出修正動議,主要是在第二條增列「登記制」,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說這是以最小侵害手段強化我國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防衛及保障,以「公開透明」為原則,課以行為人透過申報登記義務。

曾銘宗說,這是為強化國家安全,維持社會穩定,並同時對言論自由施以較低密度之管制手段,以事前揭露之「公開透明原則」使相關資訊流通過程中得以保障公民知情權,健全民主溝通。

親民黨團總召李鴻鈞則質疑該法主管機關未明,而且沒有衝擊影響評估,他認為這些事情要釐清才有辦法繼續逐條審查;李鴻鈞並建議,選舉只剩最後兩周,大家都不能冷靜,像國民黨就為了不被扣紅帽子,所以提對案出來,他認為應該選後再來討論這個法,大家會比較冷靜。

李鴻鈞也質疑,該法主管機關無從判斷,而且不管有沒有罪,只要被隨便照幾張相,就能檢舉,或許最後他無罪,但是這過程怎麼折磨人?會引起寒蟬效應,別忘了之前才發生過烏龍共諜案,應該要有影響評估報告,甚至立法院法制局也應該提意見。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解釋,這法是行政跟立法充分溝通後的,關於第一條家「國家」改成「中華民國」,他們內部討論後也認為可以,《反滲透法》第二條所指的境外敵對勢力,境外就是還包括外國,一個是對岸,但也不是只針對大陸,還有外國,只要對我們進行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們或武力對峙的。

至於主管機關的部分,陳明通解釋,第一個層次的主管機關就是陸委會跟外交部,由這兩個單位去判斷哪些屬於境外對我國不利的,至於滲透行為則是回到其他的主管機關,他們也會徵詢陸委會跟外交部的意見。

 

(中國時報/周毓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