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明將通過新冠肺炎紓困特別條例。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條例名稱定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共18條,條例明定為期1年半,特別預算規模上限600億元,除前年度歲計賸餘還將舉債240億元,而防疫的醫事人員的補貼、受檢疫隔離者的補助與請假事宜都確定入法 。
Kolas表示,有關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制定的特別條例草案,已於今日上午向蘇揆簡報草案最後版本後,午間再由相關部會修正文字,經確認後。法案名稱定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共18條。
其中,條例施行期間自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立法目的,是為針對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對我國的經濟、社會衝擊提出因應之道。特別條例所訂定之特別預算規模,為600億元,以移用前年度約360餘億歲計賸餘支應,其餘可舉借債務支應。
對於民眾關切的隔離補助問題,Kolas也證實,草案內容除包括對防疫的規定、從事防疫的醫事人員的補貼、受檢疫隔離者的補助與請假事宜、徵用物資的規定與補償、企業紓困與振興的依據等等,內容涵蓋面廣。
她說,目前仍有部分條文進行文字修正中,全案仍待明日行政院會通過後將最後拍板,實際內容以院會通過的為主。詳細執行細節,將於明日院會後記者會說明。
(中國時報/張理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