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黨籍立委傅崐萁,因21年前炒股案遭判刑2年10月確定,台北地檢署囑託花蓮地檢署代執行發監。原本檢方已發出傳票,通知傅於21日入監,而傅向檢方表示,將具狀聲請延緩執行,花蓮地檢署上午表示,因先前傅崑萁確實未收受判決,期也其他事務仍須處理,延期日期在合理範圍內同意延後,將於5月26日上午9點半傳喚到案執行,傳票也已送達給傅崐萁本人簽收。
本案緣於1998年台鳳負責人黃宗宏找當時的股市名人黃任中合作籌資,在利多消息公告前,以人頭大量買進股票後出脫賺取暴利,北檢調查黃的資金,查出傅崐萁涉嫌炒作凱聚、昱成、華隆等公司股票,官司纏訟20年。
傅曾在高院更三審辯論庭時,表示本案股票投資期間,正值台灣本土金融風暴、股市大崩盤,財政部並以史上最大力量護盤救市,全民受股災,他沒有因操縱股票獲利,且沒有任何投資人求償。
不過,最高法院14日駁回傅上訴,傅判刑2年10月確定。由於傅沒有宣告褫奪公權,沒有補選問題。傅入監服刑,立法委員資格不會被註銷,等於將以立委身分坐牢。
北檢立即啟動防逃機制,並行文傅戶籍地所在的花蓮地檢署,囑託代執行發監。據了解,檢方同意延期,但仍要求在5月26日上午9點半傳喚到案執行,傳票也已送達到傅崐萁手上。
(中時電子報/戴志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