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懷疑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涉嫌掏空遠航資產,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2個月期限將於6月2日屆滿,檢察官25日提他訊問後聲請延押2個月,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仍有必要,裁准延押。
裁定指出,依檢察官提出的卷證資料,張綱維違反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刑法、商業會計法,犯罪嫌疑仍重大,且先前違背限制住居命令,突然提領大量現金、搬移名畫等財產,認有隱匿資產、逃亡之高度可能。
此外,本案案情複雜,涉及多家公司組織及財會專業,勘認有多位共犯,有待持續調查釐清,張綱維偵訊時供詞卻避重就輕,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故認有繼續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必要。
遠航去年無預警停飛,檢調介入調查後,懷疑遠航財報不實,張綱維並利用遠航重整機會向合作金庫借貸22億元,再藉口防範債權人追債,2016年7月私自挪用22億元至個人名下的樺壹租賃公司,3年多來遲未回補。
民航局認定影響營運,多次裁罰,但張為了躲避查核,不僅將樺壹等公司旗下長期滯銷爛尾樓轉售遠航,充作合作金庫貸款擔保品,還涉嫌偽造債權關係,把私挪款項拗成替遠航重整的代墊款,涉嫌掏空。
張綱維今年3月27日返回公司搬走現金800萬元,與員工發生衝突,檢調遂於30日約談他,訊後依違反證交法、民航法聲請羈押禁見,北院一度裁定800萬交保,經檢方抗告,法院4月2日重裁羈押禁見。
(中國時報/黃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