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許多國家延燒,交通部觀光局宣布,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國際疫情發展研判及邊境風險管制等防疫措施,持續暫停旅行業組團赴國外旅遊及接待來台觀光團體入境至8月31日,後續將視疫情發展調整公告。對於旅客參團赴國外旅遊解約退費原則,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規定辦理。
觀光局表示,參團旅客取消8月31日以後的國外旅遊行程,其解約退費處理原則,以旅客取消時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國際疫情及建議等級辦理,並請旅行業者以對旅客有利者為優先考量適用。
第1級注意(Watch),民眾應遵守當地的一般預防措施: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3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3條)規定。
第2級警示(Alert),民眾至當地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5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5條)規定。
第3級警告(Warning),民眾避免至當地所有非必要之旅遊:依據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14點(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14條)規定。
旅客與旅行社間如因疫情影響取消國外旅遊行程,衍生退費爭議,得檢具相關資料先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電話:02-25995088)申訴調處,倘調處不成,後續得再向觀光局申訴處理。
(中國時報/陳祐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