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產品明年元旦起正名,食藥署昨公告修正,市售含餡巧克力產品當中巧克力含量不得低於25%,植物油含量亦不能超過總重5%,否則不得以巧克力當作品名,違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至300萬罰鍰。
食藥署近年來頻頻針對巧克力製品強化標示規範,目前已規定只有可可脂、牛乳固形物達一定含量者,才准標示為巧克力,但市售產品中仍有9成的包餡巧克力未納管,即便不含可可成份也能稱為巧克力,成為漏洞。
食藥署說,明年元旦起包餡巧克力產品的巧克力含量必須達25%,同時需清楚標示「含餡」或「加工」等同義詞,以金莎巧克力為例,明年起需改名金莎榛果巧克力或金莎包餡巧克力。
此外添加植物油超過總重量5%的巧克力產品,明年起也不得以巧克力命名,就算植物油含量低於5%者,也須明確標示內含植物油。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未來只要植物油含量超出5%,就要改稱巧克力風味。
李婉媜說,含植物油的巧克力產品過去是用「代可可脂巧克力」的方式標示,但國際上所認定的巧克力,其油脂應是以可可脂為主,因此這次才會決議將植物油含量5%納入規定。
此次修法還包含巧克力抹醬、糖漿類產品,當中的可可固形物需達5%,或可可脂達2%,否則即認定違規,食藥署說,未依規定標示者,明年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3萬至300萬;標示不實者則處4萬至400萬。
對此,生產知名77乳加、大波露巧克力的宏亞食品表示,已接到食藥署公布的新規定,不過現有77乳加系列產品,並沒以巧克力為名,名稱不受影響;至於大波露巧克力,因添加植物油替代可可脂,恐未來沒法再冠「巧克力」,將會配合修改名稱,但內部還未定案,預計新包裝會於明年1月新法規上路前調整好。本報致電金莎巧克力所屬的台灣費列羅集團,截稿前未取得相關回應。
(中國時報/陳人齊、吳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