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2・旺報-綜合報導

2021-08-12・旺報-綜合報導
加國公民刺探大陸國家祕密 判11年

加拿大總理強調審判不公不可接受

 

大陸遼寧省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11日對加拿大籍被告邁克爾.斯帕弗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祕密一案公開宣判,認定邁克爾·斯帕弗犯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國家祕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萬元,驅逐出境。

加拿大總理杜魯道對此表示,完全不可接受和不公平,他說對斯帕弗的判決是在兩年半多的任意拘禁之後作出的,司法程序缺乏透明度,審判甚至沒有達到國際法要求的最低標準。

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11日才剛剛宣布,駁回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走私毒品的上訴案,二審維持死刑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加拿大外長加爾諾發表聲明,譴責中方維持原判,批評中方任意判處死刑,加方將繼續同中方高層官員接觸,期望案件獲酌情處理。

中國駐加拿大使館發言人當地時間10日發表聲明,斥責加國外交部長賈諾就謝倫伯格走私毒品被判死刑是對中方的無理指責。發言人指出,「國籍絕不是違法的囂張資本」,加方此舉嚴重侵犯中國司法主權,嚴重違背法治精神。對此予以強烈譴責。

聲明表示,加方聲明於法不容。大陸《刑法》第347條明確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安非他命)50克以上處15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遼寧省高級法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認為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夥同他人走私甲基苯丙胺222.035公斤,走私毒品數量特別巨大,謝係主犯,其行為構成走私毒品罪。原判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中方法院嚴格依法辦案,加方有什麼資格對中方相關法院依法辦案說三道四?」

發言人強調,中方絕不會允許任何國家的毒販來戕害、荼毒中國人民。法律不是兒戲。中方要求加方切實尊重中國司法主權,謹言慎行,停止發表任何不負責任的言論,以免自取其辱。

 

(中國時報/藍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