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唐山燒烤店打人案」牽扯出的黑社會暴力組織案8月11日偵結,包括主嫌陳某志在內的28人遭提起公訴。涉惡勢力組織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有15名相關人員被立案審查調查,其中8名公職人員因徇私枉法等罪遭留置。至於網傳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內遭性侵、從樓上被扔下、被汽車碾壓等,檢察機關均認定為虛假訊息。
河北省人民檢察院29日通報,6月10日2時40分許,陳某志、馬某齊、劉某1、陳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劉某2、姜某萍(2人作不起訴處理)在唐山市路北區某燒烤店吃飯時,陳某志對正在店內與同事李某、遠某、劉某某用餐的王某某進行騷擾,遭到王某某的拒絕和斥責後,陳某志遂毆打王某某,王某某與李某對其進行反抗。之後陳某志等人分別在燒烤店內、店外便道上、店旁小胡同內,共同對被害人王某某等4人持椅子、酒瓶擊打或拳打腳踢。
案發後,4名被害人送醫,其中,李某、遠某經醫院檢查無需留院治療後自行離開;王某某、劉某某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療,於7月1日出院。經法醫鑒定,被害人王某某、劉某某構成輕傷二級,李某、遠某構成輕微傷。
同時,經公安機關詢問被害人、訊問犯罪嫌疑人,並綜合現場勘查、調查取證,認定網傳4名被害人在小胡同內遭性侵、從樓上被扔下、被汽車碾壓等均為虛假訊息。
另經公安機關深入偵查,自2012年以來,陳某志等長期糾集在一起,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非法拘禁、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尋釁滋事等刑事犯罪11起,逐漸形成了以陳某志為糾集者的惡勢力組織,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陳某志等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76條之規定,對陳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訴。
與此同時,河北省紀委監委網站昨通報,河北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唐山燒烤店打人案」陳某志等涉嫌惡勢力組織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對15名相關人員立案審查調查,對8名公職人員採取留置措施。
(旺報/藍孝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