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5-30・Ar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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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要約詢電信3雄 調查三立節目

判定足跡重複 業內疑資料來自國安、維安情資

民進黨政策會執行長王義川用手機基地台比對分析參與集會者的說法,引發國家監控人民疑慮。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祕黃文哲29日指出,NCC沒辦法直接約談王義川,對於資料如何取得、是否真實,「要問王義川」,但會發函給3家電信業者,啟動行政調查;另NCC接獲有人針對三立節目檢舉違反事件查證,電視台有無事實查證,內容處也會去調查。

黃文哲表示,電信業者確實會透過定位的方式,來確定特定區域人流量的狀況,但前提是要將個資去識別化,目前只看到新聞上說是電信公司所提供的基地台定位訊號,不知道指涉的是哪家電信?NCC會做必要的行政調查,也會看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規定。

至於能否拒絕資料被使用?黃文哲說,申辦電信業務時都能勾選同不同意。中華電信、遠傳及台灣大哥大,申辦業務時若沒有選擇同意資料被使用行銷,會預設為「不同意」,如果用戶不願資料用於行銷用途,則可到門市或撥打客服專線,將其變更為「不同意」。

業內人士表示,現階段討論去識別化、是否同意資料被使用,其實都是假議題,那是基於合法「商業」用途之程序,如果王義川是合法取得相關資料,那就公布是哪家電信提供、或哪家數據分析業者取得,若非「合法」程序,甚至是政治用途,「簽200次不同意都沒用」,根本白做工。

業內人士分析,光是判定「足跡重複」就代表未去識別化,「NCC是在講外行話」,要去釐清的是,王義川此份資料是從何而來,依業內看法,極有可能是基於國安、維安用途的陳抗情資搜集,如果是這個這麼高的層次,也不是簽「不同意」就能拒絕。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徐則鈺說,依《個資法》規定,如果消費者認為個資外洩導致其受損害,且難以證實實際損害時可以向法院請求每人最多2萬元的損害額,就算在簽約時同意契約目的外使用也可以事後再通知業者反悔。至於如電信業者在契約所稱的「去識別化」提供的資料,則可能僅僅是數據,消費者恐怕就難以主張其權利。(中國時報/黃琮淵 、 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