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編精選中時精選2024-07-31・Array 2024-07-31・Array 竊特斯拉充電樁機密投陸 男判2年 台達電前高階主管帶槍投靠 每年營收價值高達1.6億美金 衝擊我高科技產業命脈 2024-07-31 ・ Array 台達電前阮姓高階主管負責研發特斯拉充電樁,竟帶槍投靠大陸公司,桃園地院法官痛斥他衝擊我國高科技產業命脈,依違反《營業祕密法》判刑2年。(蔡依珍攝) 科技大廠台達電前阮姓高階主管,趁隙將台達電斥資1.35億元研發的特斯拉充電樁商業機密下載到個人電腦,再帶槍投靠對岸公司,檢調上門果真在他大陸公司配發的電腦內查獲海量機密資料,桃園地院法官痛斥他衝擊我國高科技產業命脈,至今仍否認犯行,依違反《營業祕密法》判刑2年。 檢調調查,阮男任職台達電時,負責與特斯拉合作研發充電樁專案,卻被大陸科技公司以高薪挖角,攜帶機密前往任職,檢調接獲檢舉,趁阮男2021年底從大陸返台時,上防疫旅館逮人,果然在他大陸公司配發的電腦內,查獲台達電公司研發的特斯拉電動車充電樁技術檔案。 阮男辯稱,是為個人加班方便才會將台達電公司檔案備份到雲端硬碟和個人主機電腦,也能防止台達電公司配發的電腦若硬碟受損而遺失資料,更稱只是為將法規資料下載到新任職大陸公司配發的電腦,當字典用途,不慎將台達電公司的檔案一併重製過去,強調要用的都是公開可查詢的資料。 但桃園地院法官認為,台達電禁止將文件資料攜出回家加班或用個人儲存裝置存取,更禁止上傳到個人雲端硬碟,阮男將公司機密檔案複製到個人主機電腦,就已經明確違反台達電的資安規範,若為一時回家加班所用,加班任務結束或是簽署離職函時,就該全數刪除,豈有故意違反公司保密措施,又不刪除機密檔案而長期保存的道理;且既然是公開法規,重新上網搜尋就好,何必多此一舉,推測是法規資料和營業祕密都存在同一資料夾,斥阮男所言都是臨訟卸責之詞,不足採信。 法官考量阮男曾是台達電公司研發人員,竊取的營業祕密是台達電投入1億3495萬元自行研發,經長期反覆測試、驗證的設計成果,在電動車充電樁產業中具有獨特性及技術領先性,是極機密檔案,關於特斯拉第二代壁掛式交流充電樁的專案銷售,每年營收高達1億6000萬美金,若被競爭對手拿走,將影響台達電在全球充電樁市場的競爭力,也將衝擊我國高科技產業命脈,加上阮男至今未取得諒解,犯後態度不佳,依意圖在大陸地區使用而犯《營業祕密法》,處有期徒刑2年。(中國時報/蔡依珍、桃園) 大陸資料研發電腦機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