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新制今年3月上路,其中新增加班時數可彈性調整至54小時,根據勞動部昨(31)日公布上半年線上備查統計,總計416家企業申請實施彈性調整加班上限,近35萬勞工受到影響,申請最多的產業為製造業、科技業。
另外,申請輪班換班休息時間例外調整有5家企業、受影響6,879勞工人次;申請7休1例假可例外挪移也有77家企業,影響勞工5萬1,223人次。
勞動部表示,未來每季會公布一次最新資料,這次申請人次較多,應該是因為新制上路初期,有些企業取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就先向地方政府備查,但不一定會真的調整,目前尚無法統計出真正實施情況,或企業新增加班費成本等。
勞基法新制新增的三大彈性已上路5個月,勞動部指出,依規定所有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的公司,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可從46小時調整至54小時、但3個月加班時數仍維持138小時不變,經勞動部公告例外行業,才可申請7休1例假挪移、輪班間隔從11小時縮短為8小時。凡30人以上企業要實施,都必須向地方政府備查才能實施,否則可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
勞動部表示,有不符勞動部公告放寬的行業也來申請備查,在透過系統發現後,備查系統已有修正,不符資格的行業無法登錄,當企業完成備查登錄後,地方主管機關會派員實地查核,了解放寬行業、放寬事由是否符合登錄情況,及彈性調整後情況是否合乎法令等。
(工商時報/邱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