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9・工商-綜合報導

2018-11-29・工商-綜合報導
迎台商回台 擬鬆綁外勞帶動本勞就業

選後行政院馬不停蹄「拚經濟」,行政院長賴清德今(29)日將在行政院會端出「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拍板鬆綁外勞以10%為原則、天花板不逾40%,電子業上限可望達35%。同時台商回台必須創造本勞就業,科技產業需新增本勞100人、其他產業50人,或新增本勞達20%,台商可二擇一。

知情高層表示,在鬆綁外勞給予台商更大經營空間同時,也要增加本國勞工就業機會,如此台商回台投資的政策,也為本勞創造新就業機會,可說是「雙贏」。

經部初步調查台商25家有意返台擴增生產線,科技部調查也有27家表示回台意願;國發會研擬「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將在土地、水電、資金及人力等政策,設立單一窗口給予協助,盼台商最短時間內投產。

台商向經部表示,產業勞力含本勞加外勞約有5000人需求,尤其返台擴增產線的網通廠、伺服器及自行車,有三班制夜間人力需求,企盼鬆綁外勞門檻,日前賴揆已點頭有條件鬆綁外勞。

依方案規劃,在3k5級制基礎下,台商原則可增聘10%外勞,但每一級上限不逾40%天花板。換句話說,原本電子業基本額度上限10%,額外繳交就業安定費可增聘15%上限,這次再放寬10%,總上限可達35%,鬆綁部分需繳交每人7000元就安費。

而增聘外勞必須附加三項條件。一、投資金額高科技產業需達2.5億元以上,其他產業為5000萬元以上;二、聘雇本勞薪資平均需達3萬元。

三、帶動本勞就業人數門檻,完成投資一年內高科技產業需新增本勞就業達100人、其他產業為50人,或依申請時企業本勞總人數規模的20%為新增本勞基準,也就是台商在台有500名本國勞工,需再增加100名本勞。

勞動部原本主張須提供本勞就業人數不分產業規模或類別一律達100人,但經濟部向賴揆反映太嚴苛,建議依企業規模大小訂一定比率,賴揆同意增加二擇一的彈性,採人數或依企業規定設一定比率新增本勞,如此讓中小型規模企業較具彈性。

(工商時報/呂雪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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