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全
監理機關已於9月29日寄發109年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補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 蘆洲監理站呼籲尚未繳納109年度汽(機)車燃料費的車主儘速繳費,若屆時仍未繳費,將被處以新台幣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蘆洲監理站為了讓民眾儘快繳納汽燃費,避免受罰,於109年10月23日擴大宣導作為,運用大聲公、宣傳單及舉牌等方式,在蘆洲區成功市場擴大汽燃費宣導,藉此提醒民眾,可以持繳納通知單至超商、銀行、農會或郵局繳費,亦可透過網路繳費方式,如: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 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繳費。
蘆洲監理站許芳祥站長表示,申辦「委託轉帳代繳汽燃費」,每年7月開徵期最後一天會在指定帳戶自動扣繳,車主不需再持單繳費,也不用擔心因忙碌遺忘繳費而受罰,讓您輕鬆繳費沒煩惱;或可申辦「汽燃費電子繳款單」,連結監理服務網完成線上繳費,省時、E化又環保,車主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