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政策上路近6年,將有重大變革!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昨公布「實價登錄2.0」政策,不僅門牌揭露將從30個區間內的匿名資訊改為「完整揭露」,新法上路後將溯及既往,過去的200多萬筆交易也會公布完整門牌;現行由地政士承擔申報義務,新法實施後,責任將回歸買賣雙方,並在案件交易登記時一併辦理,如登錄不實將開罰3至15萬元,若連續被罰3次將被認定為惡意,加重開罰15萬至75萬元。
登錄不實最高罰75萬
花敬群昨表示,實價登錄從2012年8月上路至今,已提供成交資訊203萬餘件,逾9700萬人上網查詢,顯示民眾需求普遍,最初是以50號區間,現行則是30號為區間匿名門牌提供查詢;但為了更即時透明,內政部法規會已研擬將攸關實價登錄的「地政三法」,包括《平均地權條例》、《地政士法》 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等,報請行政院通過後,可望月底送立院審查。
花敬群指出,過去實價登錄責任在地政士身上,但案件買賣登錄的義務應回歸買賣雙方才符合合理性,未來買賣案件在所有權移轉時,將由買賣雙方併同申報;且為追求即時性,將從現行產權登記30天後登錄,改為買賣當下登錄,縮短揭露時間。
預售屋交易後30天登錄
花敬群指出,參考國外實價登錄制度,絕大多數都是揭露詳細門牌,內政部評估過,在保護姓名、出生日期等資訊下,不至於有侵害個資問題;新法實施後,不僅買賣一般房屋、預售屋會揭露門牌,過去203萬筆交易資料也都會揭露門牌。
雖然過去建商自行銷售預售屋不需要報實價登錄,但新法也將此納入範疇,並於交易後30天登錄,而非現行的結案才登錄,避免事隔多年才揭露預售屋交易。
花敬群也說,現行實價登錄逾期或登錄不實,罰則都是3到15萬元,新法則依照違規輕重調整罰則,如經勸導仍屢次不改或是刻意炒作房價的行為,將加重罰則,但若只是幾房幾廳登錄錯誤,則降低罰則。
地政司副司長王成機說,現行實價登錄的期限是案件移轉30天內要申報,若逾期仍會給予15天的改正,但新法可能縮短到7天
主管機關可查核資金
花敬群也說,新法也賦予主管機關可向金融機構查核資金流向、付款證明的文件,提高資料正確性。他強調,政策研擬時有跟產業界深入溝通,內政委員會召委洪宗熠也對法案有所瞭解,各界對改革也有期待,盼能盡快完成三讀。
(中國時報/郭建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