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國內爆發業者將破蛋、長蛆蛋回收製作成液蛋販售,引發社會譁然。為加強液蛋安全衛生管理,食藥署昨公告,明定破殼蛋不能做液蛋、液蛋品名需加標「殺菌」或「未殺菌」,明年1月1日上路,違者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
散裝液蛋規定從嚴
去年6月,元山蛋品公司接受衛生單位抽檢時,發現沙門氏菌超標,事隔不久又遭民眾檢舉。衛生單位8月派員稽查,發現業者以沾有雞糞、破殼、長蛆蛋混製成液蛋,並流入市面。去年嘉義亦發生碩士生,吃下遭沙門氏菌汙染蛋汁所製作的法國吐司,因而暴斃身亡的憾事。
為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食藥署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訂定「液蛋衛生標準」及「液蛋產品標示規定」,規定破殼蛋不能用於製作液蛋,但若僅是蛋殼受損,蛋殼膜仍完整、無外在汙垢黏附、內容物沒有洩漏的裂殼蛋,仍可使用。
是否殺菌須如實標示
另外,液蛋品名自明年起需如實標示「殺菌」或「未殺菌」。殺菌液蛋亦不得檢出沙門氏菌,未殺菌液蛋生菌數則需控制在106 CFU/g以下,且需加註警語提醒消費者需充分加熱。過去食藥署僅要求包裝液蛋需標示原產地及有效日期,自明年起,散裝液蛋也需遵守此規定。
食藥署提醒民眾,如要製作提拉米蘇、沙拉等不需經過高溫處理的食物,必須選購殺菌液蛋;若準備蛋糕、煎蛋等會經過加熱的食物,則可選用未殺菌液蛋。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液蛋管理新制將在明年1月1日上路,食藥署將派員不定期稽查、抽檢。另用於製作咖啡奶油泡的笑氣「一氧化二氮」,明年7月1日將轉列為食品添加物,除了純度規範變嚴,未來包裝也需標示「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需時使用」。
(中國時報/林周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