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中三年級學生殺死隔壁班同學的少年犯罪案,舉國震驚,這名少年就算沒犯下此案,若未升學、年滿18歲後,就是須服1年役期的義務役役男。在部隊沒有軍法的情況下,將來如何管教頑劣役男,將是每位軍事幹部最頭疼的問題。
由於兩岸軍事情勢嚴峻,加上1年役期役男入伍,軍方內部主張恢復軍法審判的聲音一度頗高,連國防部長邱國正都表態支持,但是社會沒有共識,居國會過半的民進黨並未在立院這任最後會期推動,軍方也只能靜觀其變,視新政府態度謀定。
軍方憂心1年期役男的管教問題,已有多時。自2013年洪案發生,軍法移交司法後,軍中對違法官兵,只能採取行懲併罰做法。簡單說,就是軍人犯罪後,做完行政懲處,就扔給司法偵辦。「軍令如山」4個字,在軍法移出當天,就形同扔進了字紙簍。
有軍法的時代,小流氓不管是刺龍刺鳳,進了軍中,剃了光頭,就是小兵,長官叫走東,就不敢往西,只要抗命,就得做好接受軍法伺候的心理準備。
因此軍方對恢復軍法的立場,多數官員樂觀其成,但有的官員認為軍法已移出軍隊10年,部隊「習慣」了,反正官兵犯法就移送,軍方也省事,亦有軍方官員主張不必恢復,但司法單位應專設軍事法庭,專門處理軍人犯罪。司法單位的檢察官與法官若不了解軍隊實務,很容易做出離譜判決,所以軍方近年亦借調軍法官至檢察署助辦案。
蔡政府執政7年多,當知軍隊要嚴訓,軍事幹部手上同時有胡蘿蔔與棒子,才能練出強兵。軍法,就是棒子。國軍今年起,陸續接收新式武器裝備,唯有紀律嚴明的軍隊,才能發揮戰力。軍中恢復軍事審判法議題,520後的新政府應該正視。(中國時報/呂昭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