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末期患者經常面臨無藥可醫,只能靜待死亡或遠赴美、日接受細胞治療。為顧及重症病人,衛福部明(6)日將正式開放細胞治療,從原本只開放癌症4期,擴大於1至3期經標準治療無效者,等於所有癌症全包,同時包含嚴重燒傷等非癌症患者,預估受惠癌症患者多達數萬人以上。
根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草案,這次共開放初步療效的自體免疫細胞治療、自體間質幹細胞移植、自體周邊血幹細胞移植、自體免疫細胞移植、自體脂肪幹細胞移植、自體纖維母細胞移植、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移植及自體軟骨細胞移植等6項治療。
細胞治療被許多癌症病人視為最後生機,但過去不少人苦等不到國內核准而遠赴國外治療,衛福部長陳時中強調,這一波開放是以安全性為要,讓過去無法治療或治療效果不佳病人,能在開放新科技下有一線希望,衛福部也同步推動「再生醫療製劑管理條例(草案)」立法,期盼本會期可通過,讓國內生技產業有發展空間並和國際接軌。
至於受惠人數目前無法估計,但衛福部指出,光第4期癌症就有2萬人,推估受惠人數超過數萬。
幾年前八仙塵爆的嚴重大面積燒傷患者,部分醫療機構採用日本自體細胞培養技術修補患者受損皮膚,此次也納入自體脂肪幹細胞、自體纖維母細胞、自體骨髓間質幹細胞等移植治療。
目前國內各大醫學中心幾乎都有能力進行細胞治療,但所費不貲,陳時中說,往後醫療機構收費將鼓勵採「治療結果導向」,如細胞治療約為200萬元,治療後讓患者延續生命,價錢就算值得;但若治療後患者還是不幸過世,費用可能就須降低,「對醫療機構及患者都比較公平。」
(中國時報/鄭郁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