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台灣刑事警察局列為查緝專刊「首惡」的黃建偉,在台灣犯下多起槍擊案後,逃往大陸16年,繼續採用暴力、暴力威脅、恐嚇等方式強行索取債務,攫取暴利。2019年12月31日,被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且限制減刑。
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黃建偉等6人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並罰,判處黃建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其餘5名被告人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該案是近年來廣東省首宗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案件。
自稱台小南門幫頭目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起,為招攬非法追債業務,黃建偉在廣東省東莞市台商圈中宣稱自己是台灣「小南門幫」頭目,先後拉攏其餘被告加入該組織,採用暴力、暴力威脅、恐嚇等方式強行索取債務,牟取暴利。該團夥在中山、東莞、珠海市等地多次實施綁架、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動,並致一人死亡,極大地破壞了當地的營商環境和社會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同夥判處20年徒刑
法院認為,黃建偉作為境外黑社會組織人員,入境發展組織成員,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並殺害他人、為索取債務非法拘禁他人,其行為分別構成入境發展黑社會組織罪、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社會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日也對被告人吳易霖等5人涉惡案一審公開宣判,以綁架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等,數罪並罰,判處吳易霖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30萬元人民幣(約合新台幣128萬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吳易霖等人長期以東莞市厚街鎮某台菜館為據點,以「台灣黑幫」等名義招攬非法追債業務。吳易霖向團夥成員提供槍支、手銬、電擊棍等工具,採用暴力或威脅、恐嚇、滋擾等方式索取債務。該團夥在東莞、珠海等地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綁架、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綁架勒索昔日大哥
在大陸被判死緩的黃建偉,早在2018年就被台灣刑事警察局列為查緝專刊「首惡」。警方調查,黃建偉曾是前桃園小南門幫主,在台灣身揹至少2條人命與多起槍擊案,潛逃大陸16年;2018年5、6月間,疑因缺錢,竟將腦筋動到當年曾提攜他的小南門創幫的李姓幫主身上。2018年6月初,黃建偉和共犯被大陸公安在廣東逮捕。
警方調查,57歲的黃建偉,綽號「矮仔偉」,外貌平凡,像個不起眼的公務員,個性卻極度凶殘。2002年間,懷疑自己的小弟與他的酒店女友偷偷交往,竟陸續以硫酸、槍擊方式,傷害小弟與其舅舅,酒店女子也遭潑酸後行蹤不明。
黃建偉在被追緝期間,因跑路缺錢,又陸續教唆小弟至議員、立委的服務處開槍勒索,2003年間偷渡至大陸。16年來,他大多窩藏大陸沿海,並與小南門舊有幫眾保持聯繫。
由於他當年的惡行重大,一直名列刑事局查緝專刊。2018年5、6月間,黃早年的大哥、60多歲的小南門創幫的李姓幫主赴陸旅遊,竟遭黃教唆小弟擄走拘禁。黃勒索台幣數千萬元,李姓幫主家人積極籌錢,透過地下匯兌3000萬元支付贖金,李才平安獲釋返台。刑事局獲報後,請大陸協助逮人,2018年6月初,被大陸公安在廣東逮捕黃與共犯。
遭綁的李姓幫主,是小南門輩分最高的精神領袖,年事已高且身體微恙,已不問江湖事;警方萬萬沒想到黃竟連自己昔日大哥都綁。(記者/李鋅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