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5・旺報-綜合報導

2020-11-05・旺報-綜合報導
廣東男花7個月 「證明我爸是我爸」

為30萬遺產東奔西跑 憤而向國務院反映

大陸雖然在習李極力簡政要求下,取消了很多奇葩證明,但是證明仍舊沒完沒了,最近就有一則「證明我爸是我爸」的新聞,一位廣東民眾因父親過世後要繼承一筆存款,歷時7個多月跑了多次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居委會,仍未能成功,憤而在網路上反映後才受到大陸國務院重視,出面干涉後,總算順利繼承這筆為數不大的存款。
「為何證明我爸是我爸這麼難?」日前央視報導,廣東惠州的陳先生在大陸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台上反映了自己遇到的一件煩心事:為了繼承已故父親的一筆存款,需要辦理公證,歷時7個多月,還是沒能拿到他父親的存款。

國務院出手整頓

陳先生父親於今年2月28日去世,去世前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惠陽支行留下7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0萬元)存款,3月2日,陳先生拿著存單去銀行取款時,由於不能透過銀行人臉識別系統,取款沒有成功。
銀行工作人員告訴陳先生,他這種情況屬於存款繼承,應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證機構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銀行憑此支付。就此,陳先生踏上了辦理繼承公證、證明「我爸是我爸」的漫長循環之路。
陳先生第一次去惠陽區公證處辦理公證時,雖然提供了與父親在同一戶籍戶口本,並能證明兩人父子關係,但公證處工作人員卻依然要求陳先生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親屬關係證明。陳先生就到派出所申辦,派出所卻告訴陳先生親屬關係證明屬於公安部確定的「不再出具的18種證明」之一,不予辦理。
陳先生第二次來到公證處說明情況後,公證處說到派出所複印戶籍底冊也可以。但派出所以涉及個人隱私為由,不予辦理。
陳先生第三次到公證處,公證處說提供居委會開具的親屬關係證明也可以。居委會則說依據民政部規定,不予陳先生開具親屬關係證明。
陳先生第四次來到公證處將情況說明,但公證處卻說沒有證明就無法辦理公證,此事就此陷入僵局。
此後大半年,陳先生為此事又多次奔波於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和居委會之間,但問題遲遲解決不了。他憤而在大陸國務院網站留言,才引起重視。
國務院第七次大督查第十一督查組接到陳先生反映的問題後,赴廣東惠州實地督查,走訪了銀行、公證處、派出所、居委會等單位,發現該問題屬實,向陳先生所在的惠州市惠陽區政府反映該問題,惠陽區政府立即召開協調會研究整改措施。經協調,陳先生父親原所在單位同意出具親屬關係證明,10月20日,陳先生的公證手續已辦完,繼承的存款也已從銀行取到。

各部門規避責任

2018年,大陸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繁瑣證明」、「循環證明」、甚至「奇葩證明」,不僅讓群眾煩心,也讓企業煩惱,必須下決心全面清理各類證明事項,讓群眾和企業不再為毫無必要的事情跑腿。
國務院督查組4日通報指出,陳先生所遇到的「循環證明」不是偶然因素,各方理由「充足」,群眾的煩心事就是解決不了。這是基層相關部門主動服務意識差,在實際工作中沒有將人民群眾利益放在首位,各部門遇到新情況首先想到的都是規避自身責任,相互推諉導致群眾辦事無門、讓群眾陷入「循環證明」、「我爸是我爸」的僵局。
因此,政府各部門之間要進一步加強協同協作,促進資訊系統互聯互通,打破政府部門間、部門內部「資訊孤島」,從根本上剷除「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滋生的土壤。(記者/林永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