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7・旺報-專題報導

2019-02-17・旺報-專題報導
中越今昔 有合作也有挑戰

面對歷史糾葛與南海主權糾紛

地理位置上來看,中越兩國山水相依、唇齒相連,細數兩國近年來的關係發展,1991年雙方達成外交關係正常化後,進入了黃金發展的15年。期間中越雙方共同合作的《聯合聲明》於2000年簽訂;1999年至2000年期間解決了北部灣地區的邊界與領海主權問題;2000年大陸與東協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強調以和平方式解決它們的領土與管轄權爭議,意味著中越兩國在南海上不再有軍事衝突。

兩國關係從50年代的「同志加兄弟」,70年代關係惡化,1979年兵戎相見,中越有其歷史糾葛與南海主權糾紛。雙邊的關係在進入現今時序,有合作也有其挑戰,譬如東協與大陸正快馬加鞭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的協商,盼在2019年能夠完成這份文件的一讀程序。同時,2014年由於大陸在南海鑽油台,越南掀起反華潮,波及陸商以外,台商也未能倖免。

2014年5月,越南發生排華暴動後,大陸留學生搭車返家。(中新社資料照片)
2014年5月,越南發生排華暴動後,大陸留學生搭車返家。(中新社資料照片)

領導人互訪 宣示合作

中越自1991年建交後,兩黨、兩國政府部門、雙方領導人與高級官員實現互訪,經貿關係與人文交流等迅速發展。1999年大陸時任領導人江澤民與越共總書記黎可漂提出中越關係的16字方針,即「長期穩定、面向未來、睦鄰友好、全面合作」,標誌中越關係進入一新階段。

陸南海擴權 大勢已定

2000年中越《聯合聲明》中,針對南海問題,即重申恪守兩國高層共識及《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精神,保持海上問題談判機制。在台灣問題方面,越方重申堅定奉行一個中國政策,支持中國統一大業,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分裂活動。越南不與台灣發展任何官方關係。

地緣政治上,2000年簽署了《北部灣劃界協定》與《北部灣漁業合作協定》。2002年,大陸也與東協十國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承諾爭議各方將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尋求和平解決爭議之道。經濟方面,大陸隨著經濟發展,大規模投資越南也在逐年增加。

但是,近年來中越關係即因越南反華運動深陷挑戰。2014年越南排華暴動,即是因為陸方在南海設置海洋石油981以探勘石油,越南軍方派出軍艦阻止,引發兩國船隻在海上的對峙。不過,如今隨著經濟發展的成就,大陸加速在南海造島擴權大勢已定,在域內已無國家能與之匹敵。(記者呂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