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6・旺報-專題報導

2019-06-06・旺報-專題報導
龍岩惠台46條 提供台商暖環境

獎勵台企 金額最高可達200萬元人民幣

為落實大陸國務院台辦、國家發改委等聯合出台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福建省龍岩市在2018年10月頒布了《龍岩市深化龍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實施意見(試行)》(下稱《龍岩惠台46條》),為在龍岩市台灣同胞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同時促進龍台經濟、文化等各領域交流合作。

龍岩市官員指出,上述46條措施主要是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相關惠台政策,營造台商發展的「暖環境」,希望能夠吸引更多台商進駐龍岩市。

《龍岩惠台46條》措施具體包括擴大龍台經貿合作、支持台胞在岩實習就業創業、深化龍台文化交流,以及方便台胞在岩安居樂業等4大部分。

其中,與台商權益較為密切相關的部分,《龍岩惠台46條》提出,在龍岩新設立的台資企業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兩年內到資50萬美元以上者,將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可達200萬元(人民幣,下同)。

鼓勵開發特色農產品

為鼓勵台灣科研機構、高等院校、企業來龍岩設立技術轉移機構,開展技術經紀服務,對來龍岩開展技術轉移交易活動的台企,可按規定享受技術合同登記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在龍岩的台資企業可申報省級高新技術企業、重點實驗室,經認定後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經認定為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的,按規定享受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同時,《龍岩惠台46條》也鼓勵台灣地區參與龍岩優勢特色農產品開發,對獲得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地理標誌證明產品,龍岩市政府將分別給予每個產品一次性獎勵2萬元、3萬元、5萬元。

2018年10月13日,兩岸中學生在位於福建龍岩市上杭縣的客家族譜博物館參觀。(中新社)
2018年10月13日,兩岸中學生在位於福建龍岩市上杭縣的客家族譜博物館參觀。(中新社)

註冊台企享融資優惠

至於註冊地在龍岩的台資企業,未來若申請境內外上市、新三板掛牌、海峽股權交易中心掛牌,或上市掛牌後實現股權再融資者,將按相關規定給予相應扶持。

龍岩市官員指出,根據《龍岩惠台46條》,註冊地在龍岩市的台資工業企業運用發行企業債、公司債、可轉債、私募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每成功發行一期(短期融資券須發行1億元以上)給予30萬元獎勵。

此外,支持台企、台胞以專利、專有技術作價入股;對獲得大陸授權專利,並在龍岩實施轉化的,將可享受龍岩市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政策,貼息比例為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每家企業每年享受貼息最高可達20萬元;對在龍岩註冊的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的台資融資租賃公司,按融資擔保機構獲得省擔保風險補償額的50%予以配套補助。

官員並指出,《龍岩惠台46條》也特別規定,台胞來龍岩市就業創業者,均可按規定同等享受社保補貼、職業培訓補貼、創業擔保貼息、一次性創業扶持補貼等就業創業優惠政策。(記者梁世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