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此宣布特區政府決定暫緩修例(指《逃犯條例》)工作,重新與社會各界溝通」。香港特首林鄭月娥6月15日下午3時召開記者會宣布,考慮到台灣不接受港府建議修法後再安排移交港女命案嫌犯,今年7月前通過修法的迫切性不復存在,決定立法會審議暫停,並強調徵詢意見不設時間表。泛民主派批評暫緩修法只是緩兵之計,堅持港府撤回草案。
林鄭月娥表示,去年2月在台灣發生港女命案,嫌犯陳同佳逃回香港,案件凸顯香港在刑事互助、逃犯移交制度上的明顯漏洞。
緩修例不設時間表
但有記者問:台灣陸委會早在2月就說不接受用修訂《逃犯條例》的方式移交,也引起多國關注,數十萬港民更在6月9日上街抗議,為什麼港府拖這麼久才回應民意?
對此,林鄭直接把強推修法的責任都推給台灣,「台灣、國際間和香港社會過去一段時間,都對《逃犯條例》草案發表了意見,但港府不是每聽到一個意見,就大幅改變政府政策。」
林鄭承諾,政府會重新與社會各界溝通,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收回條例草案恢復二讀的預告,立法會審議工作暫停,也不會就這些工作設下時間表。林鄭預估,今年底前無法完成公眾諮詢。
在記者提問環節,林鄭至少7次被問到是否考慮下台,但她始終拒答,僅重覆修例的原意,以及她得到中央的信任、尊重、支持。
中視記者要求提問
大陸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6月15日也發表談話,對林鄭宣布暫緩修例工作的決定表示「支持、尊重和理解」;該發言人強調,中央政府對林鄭一直是充分肯定,將繼續堅定支持林鄭和特區政府依法施政。
在記者會上,旺中媒體集團中視新聞記者李錦華多次要求提問,高呼「台灣(媒體)可不可以問?這是台灣的事」時,卻被新聞官喝令「請你靜一靜!」現場港媒則是情義相挺:「給台灣問啦!」最終是香港電台把提問機會讓給中視。
李錦華問道,如何處理陳同佳案,以及未來是否會與台灣政府直接溝通解決問題?林鄭則回答,港台間的溝通是透過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和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而目前沒有法律基礎,無法在陳同佳服刑完後處理移交。(記者/林勁傑、藍孝威)
台痛斥港府 妄扯個案推諉卸責
香港方面緩議《逃犯條例》,顯示去年發生在台灣的港女分屍案司法訴追遇到障礙,法務部6月15日發出措詞強硬的新聞稿表示,香港政府以回應台灣所提司法互助與遣送嫌犯的請求做為藉口,驟然提出一個引發國際間高度質疑的《逃犯條例》,修例方向逾越單純的台港間個案司法互助及逃犯移交,法務部不予苟同;並對港府以台灣不接受該《逃犯條例》引渡人犯做為口實暫緩修例的說法,意圖模糊該條例違反人權疑慮的焦點,妄扯台灣個案爭議,推諉、卸責之舉,要嚴正駁斥。
此外,陸委會表示,《逃犯條例》修法,是企圖將台港司法互助問題納入「一個中國」框架處理,不僅侵害人權自由,也侵害我國家主權,政府堅決反對這種披著司法外衣的政治圖謀。
法務部也提出呼籲,希望香港政府除了處理逃犯移交事宜,更應重視與台灣簽訂《司法互助協議》,建立台港兩地共同打擊犯罪機制,以免台港兩地成為在對方轄內犯罪者逃避法律制裁的避風港。
法務部說,只有在確保人權及堅持平等、尊嚴、互惠基礎上,才足以推動建立雙方司法合作機制,以落實司法正義的實現及彰顯人權保障的普世價值;若捨此不為,罔顧民意,恣意妄為,即無從進行任何司法合作。
法務部也批評港方,港女命案發生後,雖然台港兩地都十分關心該案,也都殷切期盼殺人兇嫌受到法律制裁,但香港對台灣就此案所提出司法互助請求,迄今都沒有積極回應;台港間因欠缺司法互助機制,以致發生在對方管轄區域內的犯罪,無法合作共同打擊。
法務部做為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的主管機關,向來在平等、尊嚴、互惠及保障人權基礎上,積極與世界各國及各司法管轄區域推動建立各種形式司法合作,以實現司法正義,若此基礎不存在,實難以建立長期的司法互助機制。
警政署表示,警方負責刑案偵辦,目前蒐證、移送等相關偵查作為都已完備,並移送地檢署在案,後續證據交換、人犯移交已非警方權責,尊重法務部作法。(記者/張孝義、林郁平、藍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