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4・旺報-綜合報導

2019-07-24・旺報-綜合報導
陸性侵殺童判死刑 絕不姑息

最高人民法院 2年半審結猥褻兒童犯罪逾8千件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24日發布4起性侵害兒童的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年紀最小的被害女童年僅5歲;並有多達31位10至13歲的女童,遭同一嫌犯透過網路加以猥褻。最高法刑一庭負責人表示,以猥褻兒童犯罪為例,2017年至今年6月,大陸全國法院共審結猥褻兒童犯罪案件8332件,相關罪行絕不容各界忽視。

此一負責人坦言,目前姦淫幼女、猥褻兒童等性侵害兒童犯罪,「仍處於多發態勢」。他強調,性侵害兒童犯罪不僅嚴重損害兒童身心健康,且嚴重違背社會倫理道德;法院對此類犯罪歷來堅持零容忍的立場,並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的嫌犯,堅決依法判處死刑,絕不姑息。
最高人民法院24日發布的4起性侵害兒童犯罪典型案例,第一起「韋明輝強姦案」2016年2月發生於貴州省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某縣,被告韋明輝酒後誘騙同村的A某(被害人,女,歿年5歲),不但加以性侵,並致被害人死亡。因犯罪性質惡劣、手段殘忍,情節、後果嚴重,韋明輝已於近期執行死刑。

校園伸狼爪 判刑11年

另一起「張寶戰猥褻兒童案」發生在校園,頗值得學校、家長重視。被告張寶戰任教於天津市某區小學,自2017至2018年10月間,多次在學校教室對被害人B某等8名女學生(時年10至11歲),以摟抱、親吻、撫摸嘴部、胸部、臀部及陰部等方式進行猥褻。張寶戰因猥褻兒童罪,遭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假星探網聊 染指31童

第三起受害人數多達31位的「蔣成飛猥褻兒童案」,為近年來網路性侵害兒童的新型犯罪。被告蔣成飛謊稱代表影視公司招聘童星,在聊天軟體上結識10至13歲的女童,誘騙被害人線上拍攝、發送裸照,甚至裸體網聊、做出淫穢動作。蔣成飛經江蘇省南京市法院判刑11年,最高法也提醒學校、家庭務必協助兒童,上網時應提高警覺。
最後一起「李堉林猥褻兒童案」,則為性侵害男童的典型案例。2018年3月,32歲的男性被告李堉林透過手機同性交友軟體,結識13歲就讀初二、未成年的被害人C某,隨即邀約C某至酒店房間發生性行為。被告李堉林遭求處有期徒刑3年,法院依法對其從重處罰,向社會大眾傳遞依法平等保護男童的明確決心。

性犯罪者 熟人、網友比例偏高

中國少年兒童文化藝術基金會女童保護基金、北京眾一公益基金會日前攜手在北京,舉辦「女童保護」2019全國兩會代表委員座談會並發布報告顯示,去年曝光性侵兒童案例317起、受害兒童總數逾750人;遭遇性侵兒童多半為12至14歲,熟人、網友作案比例偏高。
報告中提到,2018年大陸媒體公開報導的性侵兒童(18歲以下)案例317起,受害兒童估計超過750人。當中女童遭遇性侵人數為718人、占95.74%;男童遭遇性侵人數則為32人、占4.26%。按年齡統計,14歲以下的比例占80%,年紀最小者僅3歲,當中12至14歲占31.87%、高過其他年齡層。
由近年來發布的報告數據來看,熟人作案比例一直居高不下,2014年最高曾達87.87%,去年210起、也占到66.25%。值得注意的是,網友作案39起,占18.57%,排在第二、僅次於熟人作案。當中16起發生在網路聊天、社群影片平台,不法分子誘騙兒童發送裸照、裸體 影片,進行裸聊、做出猥褻動作等。
媒體指出,大陸目前對於性犯罪特別是幼兒性侵害,多處以有期徒刑,但對屢教不改者,實難以起到阻嚇效果。建議有關部門應考慮到,出於對兒童性侵案件的「零容忍」態度,由法學界、輿論界進行一次充分完整的大型討論,全面性權衡利弊,決定是否引入「化學閹割」,此一針對性犯罪的專項刑罰。
媒體認為,目前包括南韓、美國、義大利、德國等,均使用化學閹割,以期減少性犯罪案件。未來若能引進大陸,將可回應全社會對於包括性侵兒童在內,相關性犯罪案件的高度關切。

(記者/賴廷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