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1・旺報-專題報導

2019-09-11・旺報-專題報導
陸委會:劉案無涉代理人法案

對於國人赴陸任教是否需要報備,教育部認為去大陸「一般」公立大學任教是人民的選擇,比較不該給予限制,一般國民去大陸學校任職沒有法規要求他們需要報備。陸委會則指,教育部雖根據陸委會的函,宣稱去大陸一般學校任職非屬禁止範圍,但該函只是相關機關間的討論,並沒有公告。
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教育副參事林世英表示,教育部認為去大陸一般公立大學任教是人民的選擇,比較不該給予限制,教育部目前也沒有國人去大陸學校任職人數的資料,一般國民去大陸學校任職沒有法規要求他們需要報備。
至於去大陸公立學校任教或碩博士去大陸當助教,是否需要報備?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何達仁10日指出,這部分一般由教育部認定處理,陸委會是法規主管機關會提供判斷準則讓教育部個案判斷。他還指教育部雖根據陸委會的函,宣稱去大陸一般學校任職非屬禁止範圍,但該函只是相關機關間的討論,並沒有公告,陸委會發布過的公告內容都是一致的,沒有改變過。
陸委會昨晚間又發表聲明指,有關國人赴陸任教,事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適用問題,與中共代理人相關立法完全無涉,並指稱「政治干預學術──陸委會開出中共代理人第一槍」、「只要陸委會不高興,赴陸任教者就是中共代理人」等說法,顯屬錯誤解讀。
陸委會續指,有關國人赴陸任職個案認定,由各該主管機關為之,針對實務個案,本會均會同各該主管機關以一致標準依法行政。有關指稱「陸委會與教育部立場歧異」一節,容有誤解。中央研究院與各國立、私立大學之研究人員,其選聘資格條件及認定,為各機關學校之人事職權,尚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適用範圍,係屬其人事職權的判斷權責,應予以尊重。

(記者/張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