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9・旺報-綜合報導

2019-10-19・旺報-綜合報導
陸媒批台推卸責任 難向民眾交代

中共北京市委機關報《北京日報》旗下「長安街知事」微信公眾號10月18日引述港媒報導,促使港府修訂《逃犯條例》、潘曉穎命案嫌疑人陳同佳同意,在港另案服刑期滿23日出獄後將赴台自首。台灣法務部日前則要求港方繼續關押陳嫌,追訴其殺人刑責,還說可迅速提供案件相關證據。大陸環球網18日稱,學者分析此案,可能成為「斷頭案」,台灣當局現在是推卸責任給香港特區政府,不然沒辦法向台灣民眾交代。
長安街知事引述香港大公文匯傳媒稱,香港大律師、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陳同佳若願意去台灣自首(投案),對他本人、死者家屬及社會都是最好的結果和交代,建議特區政府派觀察員協助陳同佳到台灣受審,提供法律意見支援。從他的年齡和案情分析,加上自願投案,相信豁免死刑的機會很高。
中共黨媒環球網訪問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認為,台灣當局此次表態是一種巧妙的卸責行為,不動聲色、故作姿態。
他說,命案證據大部分在台灣,陳同佳人在香港,在《逃犯條例》沒有修訂情況下,案件可能成為「無(斷)頭案」,但案件畢竟是在台灣發生,為防止無法向民眾正常交代,只能搶先把責任推卸掉,「減輕法律和道義責任」。
李曉兵說,畢竟冤有頭、債有主,但大家卻眼睜睜看著本來能夠解決的事件被搞砸,期間有巨大的法律責任無法得到追究,還有政治人物藉機「抽水」(占便宜),推波助瀾、落井下石。就港台兩方而言,案件都「卡在這了」。
網球網引述香港東網報導指出,鑑於台港並無移交逃犯協議,港方未能就陳案將他移交給台方。如今陳同佳有可能被釋放,就連台灣法務部都要求追訴陳同佳殺人罪嫌,台灣網友表示,「這就是為什麼要支持修例,把這些逃犯抓到牢裡給人民公道」。

(記者/李文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