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3・旺報-連線報導

2019-10-23・旺報-連線報導
台港若簽互助 將陷自我矮化

港府須依基本法辦事 綠設限適得其反

陳同佳案延燒多日,民進黨政府希望港府循「司法互助」管道移送陳同佳。警察大學退休教授葉毓蘭則批評,民進黨政府原意是希望不要落入北京「矮化」陷阱,台港若真簽署司法互助條款,才是真正矮化自己;太多政治考量,不僅讓陳案荒腔走板,更讓我方劃地設限。陸委會則認為,希望陳案回歸「務實」考量,並直言我方已經「仁至義盡」。

2018年3月14日,香港女子潘曉穎遭男友陳同佳在台殺害,用大型行李箱棄屍。(本報系資料照片)
2018年3月14日,香港女子潘曉穎疑遭男友陳同佳在台殺害,用大型行李箱棄屍。(本報系資料照片)

對於陳同佳究竟如何來台投案,民進黨連日來始終堅持希望,港府能透過「司法互助」的管道安排陳同佳來台,一方面當然是希望能建立相關案件準則,一方面是避免落入北京一中框架的政治考量。

單純投案勿政治操作

只是陳案歹戲拖棚,而民進黨政府提出的「司法互助」要求,說是為了捍衛台灣司法管轄權及彰顯台灣主權,但綠營「司法互助」捍衛主權的做法,恐讓台灣落入真正「自我矮化」的陷阱。

從台港司法互助的癥結點來看,現階段我方當然全面開綠燈,但問題就是出自香港法律上。港府依循《基本法》辦事,而按《基本法》,港台若要簽署司法互助,所能依據的法源只有2條,即第95條與第96條。

第95條指的是,香港可與全國(大陸)其他地區的司法機關相互提供司法協助;第96條則是表明,在北京授權下,港府可與外國就是司法互助做適當安排。考量到兩岸關係現況,後者幾乎不可能,而若真引用前者法條,則把台灣跟香港政治地位視之為相同,正好坐實「自我矮化」。

葉毓蘭直言,從一開始民進黨政府對於陳同佳案就是過多的政治考量與操作,才會讓這個單純的投案事件,演變成如此荒腔走板,想要捍衛主權不成,反而還可能自我矮化。

陸委會反駁邏輯不通

葉毓蘭強調,現在世界各國對於嫌犯的移送,其實有很多彈性的作法,根本不必堅持一定要循傳統的「司法互助」管道,而且現成的例子比比皆是。她更對內政部長徐國勇的說法感到匪夷所思,直嘆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屬人,而且是屬政黨,屬顏色。

不過,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對於「自我矮化」的質疑感到不以為然。他直言,政府希望能夠以「務實」的態度來處理陳案,拿香港法律來批評台灣自我矮化其實是邏輯不通;他更表明,其實我方對港府已經「仁盡義至」,希望此事能盡快落幕。

(記者/陳柏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