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4・旺報-綜合報導

2019-10-24・旺報-綜合報導
未禁陳同佳入境 可循兩管道來台

可臨櫃申請簽證 或請我方檢警陪同

移民署10月23日表示,陳同佳日前遭我方註記「不核發登機證」,但不代表他被禁止入境,我方只是註記他不得以網簽或落地簽來台,陳若想入境,必須以臨櫃方式申請,此項作法未曾改變,他的註記也沒有撤銷。

牧師管浩鳴有預先幫陳同佳訂了昨天上午7點25分自香港起飛的華航班機,但他這時根本還沒出獄。陸委會證實確有此事,並指政府為此已於事先做好完整部署,相關的作法僅是為了確保我方境管單位能即時接獲通報、並讓陳嫌能夠登機的暫時措施。

 

原預訂7:25班機來台

移民署指出,陳同佳是殺人重犯,不能隨便申請網路簽證,自行搭機來台,這是以飛航安全來考量,同意讓他登機,並非取消註記。包括陳同佳、牧師管浩鳴,日前都遭移民署註記「不核發登機證」,陳不允許以落地簽、網路簽的方式來台,目前可行的方式有二,一是先向台灣駐港辦申請簽證,我方國安部門會依安全考量評估、發證,二是我方檢警已前往香港,陳若有心投案,因循管道和司法人員接觸,在他們的陪同下來台。

內政部長徐國勇昨天指出,只是註記,但沒有拒絕他入境,不過陳同佳既不是商務也不是觀光,不符合申請落地簽跟電子簽資格,必須要臨櫃辦理簽證。

檢警已赴香港待命

徐國勇表示,隨便電子簽給他,他搭哪一班飛機來都不知道,會不會有飛安危險?「他是個殺人犯,情緒各方面會不會有飛安危險?如果坐飛機發現旁邊是殺人犯,你感受是什麼?當然要掌握。

此外,士林地檢署在本案發生後,已由主任檢察官白忠志、檢察官楊舒婷指揮刑事警察局組成專案小組。士檢專案檢察官並未赴港,昨日上午照常在署內開庭處理其他案件,但已做好準備,只要陳同佳一入境遭逮捕,便可立即迅速處理。士林地檢署一名檢察官同步也率刑事局3名警官赴桃園機場搭乘華航班機至香港待命。對此,刑事局僅表示,相關人員待命中,對於是否已赴港等情事,均不予證實。(記者/張理國、陳鴻偉、周毓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