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祕書長黃之鋒10月29日正式被裁定參選區議會提名無效,為下屆區議會選舉唯一喪失資格的候選人。黃之鋒強調,自己多番強調不曾主動提倡、爭取港獨作為前途自決的選項,批評港府政治篩選和審查,選舉主任淪為「思想警察」。該區選舉主任蔡亮說,黃之鋒對「港獨」及「自決前途」一直抱相同立場,未「真心」放棄主張,顯然不會擁護《基本法》。港府則支持選舉主任的決定。
香港區議會選舉將於11月24日舉行,已報名參選南區海怡西的黃之鋒一直未獲確認提名,蔡亮29日發出通知書決定黃之鋒提名無效,指黃之鋒是創立香港眾志成員,而香港眾志網頁顯示「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一般人會傾向相信,黃擔當眾志要職,其立場亦是如此。
與《基本法》背道而馳
蔡亮表示,時任選舉主任曾兩度去信黃之鋒要求澄清立場,黃的答覆可理解為獨立能否作為香港人的選項,取決於香港民意如何,這明顯與《基本法》背道而馳。而她也去信黃之鋒,黃在第3次回覆中,引述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的講話「任何人企圖在中國任何地區搞分裂,結果只能是粉身碎骨」;黃之鋒稱之為「嚴詞威脅」,這是藉以表示眾志及他本人乃迫不得已才聲稱他們作出妥協,放棄有關主張,而非真心如此。
蔡亮說,黃之鋒嘗試誤導讀者,令人以為香港眾志不認同獨立作為自決前途的選項,但他在第3次回覆中清楚聲言「我的立場不曾改變」、以及毫不含糊地聲稱「認為在一個不具實際約束力的民意表態的方式下,香港獨立可作為民主自決的一個選項」。
黃批政治審查歪曲
黃之鋒批評,選舉主任去信質疑他的政治主張是政治審查,強調已三次回覆不曾主動提倡或爭取港獨作為自決前途的選項,惟選舉主任多番曲解及錯誤詮釋他的政治理念,他被取消參選資格是「北京的硬命令,北京委派下來的政治任務」。
港府回應,擁護《基本法》是區議會議員的基本法律責任。鼓吹推動民主自決或以任何形式提議獨立的人不可能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議員的職責。(記者/林勁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