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4・旺報-專題報導

2019-11-14・旺報-專題報導
陸委會重申立場 社助是陸行政組織

呼籲正視統戰風險 共同保護台灣利益

對於有海滄社區主任助理不服內政部處分,已於11月初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對此,陸委會回應,台灣是民主法治社會,尊重當事人行使救濟的權利。

陸委會一再強調,對岸利誘招聘台灣民眾參與基層治理工作,背後目的就是製造宣傳樣板,並藉此要求台灣民眾及政府屈從其政治主張,台灣是我們安身立命的家園,國家安全沒有妥協空間,政府再次呼籲已赴陸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的極少數民眾,應正視陸方統戰作為的風險,盡速停止擔任相關職務,以一致行動共同捍衛台灣整體利益。

影響國家安全

陸委會指出,國人擔任大陸社區主任助理,與陸方簽訂勞動合同,領有固定薪水並全職駐點工作,經相關機關會商認定構成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主管機關內政部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充分斟酌當事人陳述意見內容及調查事證結果,並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均予考量後,才進行裁罰。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本報系資料照片)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本報系資料照片)

陸委會過去也呼籲陸方,應正視《兩岸條例》的相關規定,對台灣民眾提供充分透明的資訊,不要誘導台灣民眾違法、企圖製造台灣民眾與政府的矛盾。陸委會解釋,社區主任助理是大陸基層的行政組織,國人擔任陸方基層職務,容易落入統戰圈套,影響我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

違反兩岸條例

內政部重申,依陸委會認定,國人赴大陸擔任社區主任助理,無論是由陸方政府機關直接聘用,抑或是受聘(僱)於廈門海旅海安服務有限公司,均屬違反《兩岸條例》規定。《兩岸條例》是基於確保台灣安全及民眾福祉,國人赴陸從事兩岸交流,應遵守《兩岸條例》相關規定,並正視大陸作為風險,共同維護台灣整體利益及民主價值。

(記者/林勁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