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03・旺報-綜合報導

2019-12-03・旺報-綜合報導
台商憂成本增 台胞怕影響就業

有條件豁免養老和失業險 但兩岸溝通中斷添困難

大陸人社部和國家醫保局近日公布明年1月1日起,在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將可在大陸參加社保,與大陸居民一樣,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權益。台商及台胞反應不一,有人認為這是大陸方面對港澳台居民落實「國民待遇」,也有人擔心企業的營運成本將因此提高,台灣人在大陸求職的競爭力也可能受到影響。

大陸社保內容主要就是「五險一金」,也就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以及生育保險;一金就是住房公積金。依照暫行辦法,台籍員工若仍保有台灣勞工保險,可以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不必在大陸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

台胞在台灣確有勞保,可免繳養老險。圖為老人在福建建甌頤養中心學習交流。(新華社資料照片)
台胞在台灣確有勞保,可免繳養老險。圖為老人在福建建甌頤養中心學習交流。(新華社資料照片)

解決重複投保爭議

大陸全國台企聯總會長李政宏表示,暫行辦法明文提出可豁免的保險種類和條件,解決了兩岸「重複投保」的爭議,「這一條文最重要」,也是台企聯一直提出的訴求,這是充分考量到各方需求的辦法。他認為,雖然五險中有「兩險」可豁免,還是會有三項必需繳納的社會保險,對於台商經營成本確實可能增加,但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一直都是社保裡面負擔最重的,有條件豁免之後,其他的就是基本保險,這項政策就像其他惠台措施一樣是在落實「國民待遇」。

不過,仍有許多台商及台胞擔心企業用台灣人的成本會提高,進而影響台灣人在大陸職場的競爭力。上海台協副會長蔡世明指出,這項新政具強制性,明年之後在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港澳台居民參加社保成為義務,而要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才能不必在大陸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這在當前兩岸官方交流互動平台中斷的景況下,會增加非常大的操作上的困難度,很多人都覺得無所適從。

證明文件核實不易

蔡世明指出,並不是說沒法取得證明,而是台灣出具什麼樣的證明是被大陸所通盤接受,過去有海基會、海協會做兩岸交流互動的平台,台灣的海基會可以提出台灣能夠出具的相關證明,海協會經過一個確認後就核發到各地方,遵照辦理即可,但現在兩會已無溝通管道,就會涉及到各地方政府的理解問題,它會變成各地方的台商要自己去跟當地相關機構做核實,會增加非常大的操作困難度。

台青鄭文欽表示,目前他都有參加五險一金,這項政策對於在大陸常駐的台胞的確更有保障,但是也會造成企業用台灣人的負擔加重,間接影響到台灣人在大陸競爭力。(記者/葉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