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美東時間12月17日以86比8票,表決通過經過參、眾兩院協調後的《2020年國防授權法》綜合版本,法案目前已送到白宮,預計川普總統年底前簽字生效。條文中含有多項強化台美合作的條文,最特別的是,要求美國情報單位對大陸干預台灣選舉提出報告。
美國之音VOA報導,法案涉及台灣的部分詳列於第1260B、1260C及1260D條,關於中國對台灣選舉的干預則是列在「與中國相關事務」項目中的第5513條。
美台合作網路安全
5513條要求美國國家情報總監在台灣總統選舉後45天內,就中國干預或破壞選舉的任何影響力活動以及美國抵禦這種活動的作為提交報告。
報告內容必須包含幾個要素:美國情報界在「支持台灣指認、阻止及打擊這種影響力」的技術及具體協調做法;美國政府對於協助台灣建立能力,阻止外來力量損害自由公平選舉程序的做法。
1260B條文是關於美台網路安全活動。法案要求美國國防部長在法案生效後180天內向國會兩院軍事委員會,就設立一個「美台高級別跨部會工作組」提交報告,這個工作組旨在「協調關於如何應對網路安全產生的議題」。
落實台灣防衛需求
1260C是關於《台灣關係法》的審視和報告。法案要求美國國防部長與國務卿審視下列幾個部分:中國政府和中共是否「通過軍事、經濟、信息、數位、外交或任何其他脅迫方式」影響台灣人民的安全、社會與經濟制度;兩岸的軍力平衡;對台灣的未來前途「將持續通過和平方式決定」的期望等。
在提交報告的部分,報告要求在經過審視後,國防部與國務院必須在法案生效後180天內就審視的評估結果提交報告,內容包括對國防部或國務院中落實《台灣關係法》時涉及的政策改變建議,以及關於下列幾個部分的指導方針:新的防衛需求(包含訊息與網路)、美台高級文官和軍官的交流、防禦性武器的常態移讓。
1260D是表達「國會意見」的部分,內容不具強制性。內容包括:常態性派美國軍艦通過台灣海峽。(記者/藍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