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6・旺報-專題報導

2018-05-16・旺報-專題報導
洩密案逆轉判4月 馬稱一定上訴

柯建銘讚高院判決確立民主憲政里程碑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案,5月15日改判馬有罪,處4月徒刑。馬英九表示,這是一個《憲法》訴訟,攸關總統職權的行使,一定要釐清,「所以我一定會上訴」。當事人之一的民進黨立委柯建銘表示,高等法院的判決,無疑是確立民主憲政的里程碑。另一當事人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則僅說尊重司法,不願再多做回應。
此案起因於102年8月31日,馬英九將調查柯建銘及王金平司法關說案,告知給當時的行政院長江宜樺與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馬英九明知調查司法關說案並非只是行政不法,仍洩漏偵查中祕密、柯建銘個人資料及通訊監察資料。本案一審認為構成洩密,但馬行使專屬於總統的《憲法》第44條權限爭議處理權,有阻卻違法事由,不罰,判決無罪。

羅智強批人間至謬

5月15日高院承審合議庭說,本案並未涉及院際糾紛,非屬行使院際調解權,馬洩密事證明確,改判有罪,可上訴。
馬英九5月15日出席活動被問及本案時表示,這是一個《憲法》訴訟,他爭取的不只是個人權益,也攸關總統職權的行使,一定要釐清,「所以我一定會上訴」。對於判決書提到馬英九不足以為元首表率,馬英九回應指,面對這樣的一個案子,如果回家睡大覺,這才叫做不足表率。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說,很擔心監察委員陳師孟上任前宣示,要查辦審理馬案以及辦綠不辦藍的法官,是否已經在法界造成寒蟬效應。徐巧芯說,本案的判決,攸關《憲法》上總統及行政院長應有的行政權限。
羅智強透過臉書表示,台灣陷入了人間至謬,這是價值崩毀,照二審的判決邏輯,台灣沒有一個總統能夠治國,何其荒謬、何其可悲!

王金平稱尊重司法

國民黨文傳會主委李明賢說,《憲法》所賦予總統「院際協調權」,馬總統也在司法審理過程中不斷表達這個立場,高院「曲解法令、羞辱國家元首」,其判決無法令人信服。國民黨副主席郝龍斌也說,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柯建銘則是呼籲,馬英九要認罪,不要再上訴,留給台灣憲政體制的最後尊重。王金平面對法院的判決和馬辦的回應,僅說尊重司法,不願再多做回應。(林永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