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6・旺報-綜合報導

2018-08-06・旺報-綜合報導
提高台胞就業便利 相關法規待完善

大陸國務院宣布取消台灣人在大陸就業證的審批,台商指出,這既可增加台灣人到大陸就業的便利性,也能提高大陸中小企業主雇用台灣人的意願,具有很大意義;北京台籍律師則認為,其他配套的就業相關規定,以及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仍需進一步修改完善,才能達到真正效果。

「大陸企業不是不愛用台灣人,但往往覺得麻煩」,大陸首鋼集團旗下「創業公社」港澳台事業部總經理鄭博宇4日指出,由於聘請台籍員工還需申請許可,手續繁雜,多少影響大陸企業聘用台灣人的意願,就業許可取消後,這就不再是理由,他認為這是大陸推同等待遇以來的重要里程碑,也是直接有感的措施。

北京國聯律師事務所台籍律師沈杰認為,台胞就業證取消後,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仍需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記者陳君碩攝)
北京國聯律師事務所台籍律師沈杰認為,台胞就業證取消後,大陸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仍需進行進一步修改完善。(記者陳君碩攝)

北京國聯律師事務所台籍律師沈杰受訪指出,過去對台港澳人員採用就業證制度,實際上是一種「就業許可」,形同將台港澳人視為「外人」,也造成台港澳同胞在大陸就業過程中,因就業證產生許多糾紛,損害到權益。國務院取消就業許可,是進一步深化了同等待遇的內容。

不過他特別指出,台港澳人員在大陸就業規定等規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仍需進一步修改完善,以達到取消就業許可的真正效果。

廣西台資企業勝華集團執行長、南寧台協副會長林大為受訪表示,就業證是大陸企業在處理台灣員工的「五險一金」時,須檢附的文件,如同一個門檻,現在取消就業證,相信在審批的便利度和招募人才上,都有很大助益,對於台胞要到大陸企業就業的便利性大大提高。

「五險一金」中的「住房公積金」,是大陸官方為保障民眾居住權利,強制性替員工進行購屋儲蓄的政策,由企業和職工每月按一定薪資比例共同負擔,扣繳比例一般為薪資的5%。不過有在陸台師私下抱怨,他原先的合約,因沒有住房公積金,本來每年有3萬元人民幣的住房補貼,現在將台胞納入公積金,住房補貼就被取消,「對不想在大陸置產或落地生根的人,我寧願選擇房補」。

(記者/陳君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