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華商報》9月17日以2個整版介紹4名台灣間諜案例,其中有到台灣求學的大陸交換生被策反者,在網路上找美女卻找來台灣間諜等,被策反者多從事或有軍工背景;或是給予工作要求蒐集軍事或機密級相關情報者。
案例1是一位來台求學的大陸交換學生,其父母都是某軍工單位的職工。利用「大陸新娘」的老鄉拉關係,以及安排實為間諜的記者來採訪,藉機策反被其利用。和他接觸的所謂記者在接觸期間非常體貼。隨後對方要求他簽下承諾書,同意返大陸後為其蒐集名義上的學術論文,雖然他後來反悔要求撤銷,但返大陸後仍被國安單位以因為給台灣間諜提供情報調查。
案例2是陝西閻良某軍工單位職工,負責一些軍用裝備的裝配工作,他原想在網上找個「美女」,卻遇到台灣間諜,並在對方的引誘下泄露了涉密信息。周某出於炫耀,告訴對方自己正在從事飛機某部件的裝配工作,對方提出想看看他的工作場景,周某便拍了一張某部件的照片發送給對方。女方多次詢問該飛機的數量、新老型號的區別、裝備變化等資訊,周某都如實地告訴了對方。
國家安全部門發現,在聊天過程中,他共涉及軍用飛機生產、裝備資訊11條,其中4條資訊被確定為祕密級。
案例3是小夥在網上找工作,沒想到引來台灣間諜。在間諜的引誘、拉攏下多次搜集、傳輸情報,拍飛機給錢,最終因此接受了國家安全機關的審查。國家安全部門掌握到吳某曾多次到閻良試飛院附近活動,涉嫌從事間諜活動,並進行了取證。
案例4原本是國家公務員,卻在金錢的誘惑下為境外間諜組織提供國家祕密,從一名公務員淪落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並為此付出了10年有期徒刑的代價。李某說,他先後幫忙「搜集資料」當兼職並付給相當不錯的報酬,對方均要求搜集各種內參、政府內部文件或公文等。經過鑒定,李某給間諜組織提供的情報中包含3項機密級國家祕密、1項祕密級國家祕密,危害重大。(記者/林永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