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2・旺報-綜合報導

2018-10-02・旺報-綜合報導
陸擴稅改效益 個人、企業都受惠

大陸這次進行個人所得稅修正,除了強調繼續維持取得居住證的台商,擁有5年豁免權外,希望將這項減稅紅利由個人延伸至企業,發展正循環的能量,帶動民眾更大膽去消費,進而企業也跟著獲利。同時也鼓勵外商擴大投資,利用分配的所得加碼在陸投資,可享有暫時不預繳企業所得稅的優惠。

大陸開始啟動個所稅修正條例,其中一項外界最關心的是,在大陸居住超過183天,可能被視為大陸居民的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居民,將面臨繳個所稅的下場。如今財政部與國家稅務總局已做出最新解釋,仍對外籍人士採取5年豁免的優惠。

事實上,這次稅改不僅針對外籍人士被排除在課稅的範圍,也希望透過個所稅的減稅紅包,傳達減稅效益由個人延伸至企業,以發揮刺激經濟成長的更大綜效。

福州企業工作人員在稅務部門工作人員指導下辦理有關業務。(中新社資料照片)
福州企業工作人員在稅務部門工作人員指導下辦理有關業務。(中新社資料照片)

新華社報導,山東臨沂礦業集團菏澤煤電公司財務負責人高偉說,免稅額提高後,薪水階級將是最大受益者,口袋可支配收入增加,有利於企業減少人工成本壓力,也有利於企業人員的穩定。

近年來,大陸不斷加大減稅降費力度。專家分析認為,落實減稅降費措施,是穩定實體經濟發展預期的重要舉措,將為廣大人民群眾、企業帶來更多獲得感。

此外,為了進一步鼓勵境外投資者在華投資,大陸財政部等四部委聯合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起,對境外投資者從大陸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用於境內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的適用範圍,由外商投資鼓勵類專案擴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資的專案和領域。(記者龔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