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2・旺報-綜合報導

2018-10-02・旺報-綜合報導
陸釋定心丸 台胞續享個稅優惠

5年豁免條款有望入法 居住證不涉課稅

大陸今年8月底拍板通過的《個人所得稅法》新制明年上路,將全球課稅的大陸「稅務居民」判定標準從住滿1年調整為183天,讓台胞台商擔心課稅力道加重。但大陸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近日也釋出定心丸,指出為保持政策穩定性,下一步落實新個稅法時,將考慮繼續對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人士作出優惠安排。

雖沒有明說是哪些優惠,但該負責人進一步說明,現行大陸個稅法實施條例對境外人士納稅有特殊優惠規定。也就是在大陸境內雖無住所、但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個人,境外收入所得在境外支付的部分,無須在大陸繳納個人所得稅。

6月15日,新組建的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民眾在新牌前拍照。(中新社)
6月15日,新組建的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民眾在新牌前拍照。(中新社)

對台商趨向正面優待

實際上這就是台商所謂的「5年豁免條款」。過去一些長期待在大陸工作的台商、台幹,為避免變成大陸稅務居民,在「5年豁免條款」保障下,多半會採用每5年離境回台30天的「坐月子」方式規避,藉此避免稅負加重。這也是為防止被同時視為台灣、大陸稅務居民、慘遭雙邊課稅的窘境。

而個稅法8月底新制定案後,由於從前「5年豁免條款」並未進入母法,而是列入個稅法實施條例當中,也讓港澳台人士紛紛擔憂是否能夠延續。假設「5年豁免條款」未能續存、加上新制緊縮到住滿183天即算「稅務居民」,台商台幹如果不想被全球課稅,將變成每年必須一半時間離開大陸。

但大陸官方態度仍舊對台商趨於正面優待。由《旺報》9月底所舉辦的台商維權座談會上,安永(中國)企業諮詢公司深圳公司合夥人彭紹龍就透露,日前北京稅務部門邀請多家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研商,預料最快10月底個稅法實施條例將出爐,更對「5年豁免條款」的持續實施表示樂觀看待。

新稅法納入優惠安排

隨後大陸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9月30日記者會上接受訪問時也對外表態,為保持政策穩定性,下一步落實新個稅法時,將考慮繼續對境外人士包括港澳台作出優惠安排。

此外,也有在陸台商會長私下透露,雖然還沒看到個稅法實施條例全文,但有接觸到大綱內容,也已聽到「5年豁免條款」繼續維持的風聲。(記者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