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5・旺報-綜合報導

2018-10-05・旺報-綜合報導
電商應合理規範 避免消費糾紛

大陸明年元旦將上路《電商法》,將劍指網路私人代購業者。北京市法學會電子商務法治研究會長邱寶昌指出,電商發展初期,當局對代購的銷售能持包容態度;但隨著產業發展,出現不少問題,確實需要一些「合理的引導和規範」。

微信日前瘋傳,上海浦東機場正嚴查海外購物。對此,大陸各地海關均表示,一切合乎規定,政策並未改變。根據大陸海關署2010年第54號公告,大陸本籍民眾攜帶行李入境,境外物總值在5000元以內、免稅物總額8000元以下者,予以免稅放行;另外,旅客自境外獲取的電視機、攝像機等20種物品不屬於免稅範圍,入境時需主動申報,在自用合理範圍內海關作徵稅處理。

事實上,代購行為在網路盛行已久。邱寶昌表示,電商平台業者不需商業登記就能開代購店,而微信朋友圈的代購商家更零門檻,引起諸多消費爭議,「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需要對此類電商經營行為進行引導和規範」。

「海關日前的檢查,只是在現有規定上強化執法。」邱寶昌指出,在國外購買商品入境銷售,這就是一種商業行為,依照《電子商務法》規定都得依法經營與納稅,「這是電子商務經營者的基本的義務」。

(記者/賴志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