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13・旺報-綜合報導

2018-11-13・旺報-綜合報導
陸向不法疫苗開鍘 最高罰10倍

研擬《疫苗管理法》史上最嚴 依國家安全層級監管

長生苗疫爆發監管漏洞,震驚全大陸。大陸決定擬訂《疫苗管理法》草案,作為亡羊補牢的動作。這部新法令堪稱史上最嚴格,只要違反其中規定者,最高將處以10倍罰金。如果情節更嚴重者,公司負責人終身不得再從事疫苗事業。對於疫苗安全也有嚴格要求,無法符合規定者,也將採取強迫疫苗下市作法,以保障疫苗安全性。

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11日晚間在官網公布《疫苗管理法(徵求意見稿)》,開始為期半個月的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這部草案曝光後,也立刻在業界引發熱議。根據官方說法,疫苗安全將上綱至國家安全的地位,尤其是長生疫苗案的爆發後,所曝露出種種監管漏洞與缺失,必須採取補破網的動作,才能避免不幸事件再度發生。

山西太原已封存長春長生造假的狂犬病疫苗。(中新社資料照片)
山西太原已封存長春長生造假的狂犬病疫苗。(中新社資料照片)

情節嚴重終身停業

這次大陸起草的疫苗管理法草案,堪稱史上最嚴格的法令,特別是在罰則方面。根據草案第89條內容,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有下列情形者,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產停業,撤銷上市許可證明文件 ,並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同時對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關鍵崗位人員,沒收其在違法期間自本單位所獲收入,並處以50%以上、一倍以下罰款,10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則負責相關人員終身不得從事藥品生產事業。

長生生物旗下長春長生疫苗造假,遭重罰91億人民幣。圖為安徽警犬基地警犬接種狂犬病疫苗。 (中新社資料照片)
長生生物旗下長春長生疫苗造假,遭重罰91億人民幣。圖為安徽警犬基地警犬接種狂犬病疫苗。 (中新社資料照片)

危害接種人須賠償

草案也對接種疫苗者採取保護措施,根據草案規定,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明知疫苗存在品質問題仍然銷售,造成受種者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接種者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此外,也會追究疫苗企業相關負責人刑責。
對於問題疫苗上市的善後問題,依照草案內容,將明確規定疫苗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定並實施上市後風險管理計畫。一旦發現疫苗有問題時,必須採取緊急應變計畫,不能讓問題疫苗流入市面,需要限期改善者,也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否則必須將問題疫苗下市。
該草案還明確官方究責規定,凡是藥品監督管理、衛生行政等部門在疫苗管理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出現重大疫苗安全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產生惡劣影響的,依法嚴肅追究責任。(記者/龔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