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實際居住面積)進行交易。」根據大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布的一項新規徵求意見稿顯示,大陸房地產交易未來或將正式告別「公攤面積」(公設面積),過去「買100平方公尺房子只得70平方公尺」現象有望終結。
台灣買房公設比過高,向來是消費者不滿建商的一個原因,大陸也有同樣問題。去年,新華社發表《買100平米得70平米:公攤面積7大亂象》文章指出,部分房地產開發商為獲利,頻頻打起住房「公攤面積」的主意,個別商品房「公攤面積」比例甚至超過50%,「公攤面積」的「貓膩」,嚴重影響了群眾的居住獲得感。
糾紛多 從制度防堵漏洞
文章批評,「公攤面積」是房地產市場「最不透明的一項指標」,由此導致的房屋買賣糾紛由來已久。他們建議,從制度上堵住現行法規漏洞,考慮適時引入國際通行的以「套內面積」為單位的房屋計價體系。
日前,大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官方網站發布一份全文3.1萬字的《住宅專案規範(徵求意見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條指出,「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以實際居住面積(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意見徵求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5日。
「公攤面積」無法令約束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推出的這一規定主要是因為,這本來就是大陸民眾關注的焦點問題,關係到每個住宅用戶的切身利益。目前,大陸住宅建築主要以建築面積進行交易,也就是說,目前購買的房屋面積包括「套內面積+公攤面積」,這樣會出現同一項目的建築面積相同而實際居住使用面積不同的問題,加劇「公攤面積傷民」的矛盾。
分析指出,直到今天,大陸關於「公攤面積」都無法律和行政法規加以約束,現行國家標準中甚至還沒有「公攤建築面積」和「公攤係數」這兩個術語,只有住建部,包括其前身建設部的行政規章和地方政府做出了原則性的規定。
易居智庫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嚴格來說,房產稅按套內面積徵收引發民怨較小。不過,從更長遠的觀點看,未來要建設開放式街區社區環境,公共通道部分該如何徵稅,會否增加「公攤面積」,如何緩解社會矛盾,都值得進一步探討。
(記者/許昌平)